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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人民政協專刊訊(記者 馬曉芳 綜合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近日審議通過《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正式確立中國的憲法宣誓制度,70字誓詞也隨之公佈。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民建會員此前建言將「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目標寫進誓詞,從而使草案的65字誓詞,最後改為審議通過的70字誓詞。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議案備受關注,也吸引了民建陝西省委副巡視員兼參政議政部部長楊允平的注意,他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憲法宣誓誓詞(草案)聯繫起來,認為應在誓詞中寫入「富強、民主、文明、和諧」,並起草《對憲法宣誓誓詞(草案)的修改意見》,建議將以上八個字寫進誓詞。
全國人大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辜勝阻收到楊允平建議後十分重視,在對各國憲法宣誓誓詞、中國憲法和十八大報告全面研究後,他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審議時建議將誓詞(草案)「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努力奮鬥」改為「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現代化國家而奮鬥」。
辜勝阻指出,修改有三大理由:第一,人大選舉和決定的國家工作人員是依據憲法和法律行使國家權力的人員,應該為國家(草案是為事業)建設而奮鬥;第二,「富強、民主、文明」是憲法規定的社會主義國家的建設目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發展方向,修改使宣誓有了明確的目標方向;第三,「富強、民主、文明、和諧」是從國家層面上提煉出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修改把核心價值觀的興國之魂融進了宣誓誓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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