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子珍
前中大校長劉遵義在報章撰文,指早前衝擊港大校委會的年輕人是「被寵壞的小混蛋」。公民黨黨魁梁家傑出席電台節目回應時表示,劉遵義在批評學生前,應該反思事件前因云云。梁家傑無理質疑劉遵義,暴露公民黨縱容港大學生暴力衝擊和無視程序正義。從程序上講,鑒於首席副校長對於副校長職位選任的重要性,據此理由延後等候下一任首席副校長到任,並徵詢其意見後,再由校委會作出決定,是合乎程序的。
劉遵義撰文出於對學生的愛護
上周二暴力衝擊港大校委會事件中,校委劉麥嘉軒被示威者包圍,不適送院被阻,其夫前中大校長劉遵義昨日在報章發表文章,形容妻子被「暴徒」追截、咒罵,希望他們不是大學生,並認為應對當晚參與暴徒式行動的年輕人「小懲大誡」,如監禁一天,或做100個小時社會服務令。他又指事件令人質疑納稅人的錢「是否應該繼續被用在驕縱這些以自我為中心、對其他人的自由和權利全無尊重和關切的『被寵壞的小混蛋們』身上」。
劉遵義指早前衝擊港大校委會的年輕人是「被寵壞的小混蛋」,並認為對他們可「小懲大誡」,是出於對學生的愛護,猶如寵愛孩子的家長對被寵壞的孩子昵稱為「小混蛋」一樣。劉遵義認為對暴力衝擊學生「小懲大誡」,更加顯示對學生的護犢之情。
實際上,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12章,任何人因普通襲擊而被定罪,即屬犯可循簡易或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可處監禁1年,而襲擊他人導致其身體傷害的刑罰比普通襲擊更高。非法禁錮即完全剝奪受害人的自由,即使是很短時間,也有可能涉嫌犯罪,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最高可處監禁7年。暴力衝擊的學生不讓校委離開,更導致有校委受傷,警方有責任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絕不能因為涉嫌者是港大學生就可姑息縱容。劉遵義只主張對當晚參與暴徒式行動的年輕人「小懲大誡」,如監禁一天,或做100個小時社會服務令,顯示對學生的護犢之情。
梁家傑進一步暴露公民黨縱容學生衝擊
公民黨黨魁梁家傑出席電台節目時,質疑劉遵義批評學生前,有否考慮過導致社會撕裂及學生憤怒的原因云云。身兼港大校董的立法會議員鍾樹根出席同一電台節目時表示:「唔同意見就可以用武力,我坐你(梁家傑)隔籬都有躠......」他又說,大學生應守法守禮。
實際上,衝擊港大校委會事件,是公民黨幕後有組織、有策劃的行動,公民黨主席余若薇及一眾骨幹成為暴力事件幕後推手,而被公民黨欲強行推上港大副校長之位的陳文敏亦是公民黨的重要成員。公民黨為了力撐陳文敏上位,不惜採取鼓動學生衝擊港大校委會的卑鄙暴力手段,並且露骨地企圖再掀「倒梁」歪風,撕裂香港社會,擺出對抗中央的死硬立場。梁家傑無理質疑劉遵義,進一步暴露公民黨縱容學生衝擊。
梁家傑污衊說,校委會「等埋首席副校長」決定,是由校委會內一些懂得弄權人士「玩洁v的僭建程序。但港大作為法定機構,校委會有按照程序和規定任命副校長的充分自主權。從程序上講,應先由首席副校長提出重置該職位的建議,再由組成的物色委員會推薦副校長人選,最後提交校委會討論決定。鑒於首席副校長對於該職位選任的重要性,據此理由延後等候下一任首席副校長到任,並徵詢其意見後,再由校委會作出決定,是合乎程序的。
港大校委會程序符合國際規範
英國與美國大學校長的遴選從來都不屬於大學教授或老師的事,免於校內動員、抗爭與紛擾才是關鍵。英國與美國大學實施大學董事會制,校長任期屆滿前或出缺後,由董事會成立「徵才委員會」,廣徵各路英雄好漢,甚至主動覓才,在美國通常以募款能力為第一優先考慮,當然具有募款能力的人都是國內外具有崇高社會地位與評價的人。
英國與美國大學具有嚴格的校長、副校長遴選程序,大學校長、副校長遴選由董事會負責,董事會成員主要由校外人士組成。遴選的程序為:校董事會任命成立一個遴選委員會,由校董事會成員、教師代表、職工代表以及校友代表等組成;由遴選委員會制訂候選人的條件;經層層篩選,由董事會以全員投票方式選出校長,再選出首席副校長和其他副校長並公佈結果。
哈佛大學校長、副校長的標準主要有兩條:一是管理經驗,二是學術背景。首先,深厚的學術背景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發展和昇華個人的教育理念,在高等教育追求卓越的時代,學術造詣可以保持大學校長對於教育的遠見和方向感。大學校長、副校長擁有高超的領導能力和管理水準,不僅可以凝聚大學的整體力量,提高大學的教育品質,促進學術研究水準,還能協調大學內、外部的關係。
梁家傑污衊校委會程序正義
港大作為學術和教學地位崇高的香港最高學府,每年又有特區政府提供數十億港元的公帑支持,理應按照程序選擇委任一位客觀公正、備受各界認同、有學術造詣和行政能力的人士來出任負責行政事務的副校長,以便協助首席副校長推動校政,讓廣大教師和學生專注教學、科研和學業,從而令港大這塊百年金字招牌持續成功。
梁家傑污衊說,校委會「等埋首席副校長」決定,是由校委會內一些懂得弄權人士「玩洁v的僭建程序,這是對校委會程序正義的污衊。公民黨堅持「先聘學術及人事資源副校長,才聘用首席副校長」,違反程序正義。公民黨急於為陳文敏抬轎而置程序正義於不顧,正好說明他們干預港大校政,捧陳文敏「上位」當副校長,不僅是次序顛倒的荒謬,而且是「看得見的不正義」、「看得見的卑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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