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庶
隨着越來越多參加非法「佔中」的追隨者被判處監禁,「佔中」發起人、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越來越惶惶不可終日。昨日他在電台節目上,為自己可能受到校方處罰而發出「哀鳴」,說校委會仍未就「佔領中環」的匿名捐款事件向他發出懲處的決定,如果他最終因為「佔中」被起訴而失去教席,「大學及校委會需要向香港以至國際社會交代」。戴耀廷的表態,表明其非常害怕遭到法律制裁,更加害怕因此而失掉飯碗,喪失高薪厚祿,今後要過窮日子。他已按捺不住出聲威脅港大,若打爛他的「飯碗」,就會有嚴重的後果。他背後的靠山,包括西方勢力及香港的反對派,都不會善罷甘休。
作為一個法律系的副教授,這番表態完全違反法律常識和基本的人格教養。眾所周知,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戴耀廷明知自己犯法會有什麼後果。當初他牽頭搞「佔中」,還稱之為「公民抗命」,已明言準備要坐監,信誓旦旦要對違法有承擔,顯示自己站在道德高地。原來全部都是假的,「愛與和平」變成了暴力衝擊,現在連教席都捨不得,還企圖用威嚇手段,阻撓學校開除他,說好的「不怕坐監、不怕承擔後果」,去哪兒了?
《香港大學條例》規定了校委會擁有解除行政管理人員職銜和教師職務的權力,校委會依法辦事,對於觸犯法律的教師給予處分,天經地義,根本不必向所謂的外國勢力作出交代。香港更不是外國勢力的殖民地,戴耀廷要港大「向國際社會交代」,踐踏香港的法治制度,出賣中國主權。「出來行遲早要還的」。戴耀廷煽動學生參與非法「佔中」,破壞法治和社會秩序,損害營商環境,還對抗中央政府,當然要受到香港法律的制裁。利益受損的商業機構和市民還可透過民事索償的途徑向戴耀廷算賬。如果港大不想庇護戴耀廷,就必須公正依照校規對其作出處分。否則,難以向公眾交代。
戴耀廷煽動青年學生參加「佔中」暴力衝擊的時候,寫過一篇題目為《港人為民主付出太少了》的文章說:「誠然,在香港為爭取民主而坐過牢的、流過血的(不要說坐多久和流多少血了),實在也是太少了。」戴耀廷教唆年輕人多坐牢、多流血。他推年輕人流血,好讓「雨傘革命」成功,好讓他向主子邀功。但是,他自己從來沒有也不準備為「佔中」流血犧牲,更不想坐牢,連教席也不捨得。他的盤算是「騙人當炮灰,自己咪獻身」。這樣的大學教師,品德敗壞,誤人子弟,枉為人師。港大如果要維護百年學府的聲譽,必須嚴肅處理戴耀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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