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此次改革涉及逾3,000萬名國企職工。圖為福州一名工人從央企駐地旁經過。 中新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洪嘯 北京報道)此次出台的《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對國有資產監管方式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國資委將從以往的管人管事管資產向管資本轉型,建立監管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實現以管企業為主向管資本為主的轉變。同時將改變以往國有企業單一的考核模式,而是將國有企業分為公益類和商業類,並實行分類改革、分類發展、分類監管、分類定責、分類考核。這一系列改革將涉及到15.5萬戶國有企業和3,698.4萬個國企職工的未來。
設國有資本投資及運營公司
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是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為此,2014年財政部企業司專門更名為資產管理司,推動國有資產監管職能轉變。此次《指導意見》提出,將穩步把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所屬企業的國有資本納入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體系。強調監管部門要重點管好國有資本佈局、規範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
同時,《指導意見》提出將以管資本為主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作為國有資本市場化運作的專業平台,依法自主開展國有資本運作,對所出資企業行使股東職責,按照責權對應原則切實承擔起保值增值責任。
國資委財政部監管上有分工
根據此次分類監管的改革要求,新推出的商業類國有企業按照市場化要求實行商業化運作,以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放大國有資本功能、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為主要目標。公益類國有企業以保障民生、服務社會、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為主要目標。按照誰出資誰分類的原則,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負責制定所出資企業的功能界定和分類方案,劃分並動態調整本地國有企業功能類別。
有專家預測今後國資委和財政部在國有資產監管上將有不同側重,以後國資委主導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將重在經營商業類國有企業,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而公益類國有企業資產則有可能劃歸財政部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