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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於香港大學法律學院任職講座教授的Tony Carty於該校工作了近6年,專注研究國際法律,在國際間享負盛名。他更是學院首個冠名教席「包玉剛公法學講座教授席」的學者,並身兼被譽為英國最頂尖法學院之一的亞伯丁大學公法講座教授(Chair in Public Law),足見他的實力。不過,他已於今年初決定在7月1日離開港大。
Carty在劍橋大學取得法律系博士,在1994年至2003年間先後於英國德比大學、英國西敏大學等任教;2006年起於英國亞伯丁大學任職公法講座教授,該校法學院被認為是英國最頂尖法學院之一。據了解,他於2009年加入港大法律系。
Carty的研究範圍主要是國際法律,但他在國際法律論、人權、法律與其發展等法律專業領域也有所涉獵。加入港大後,Carty對中國與國際法的歷史和關係進行不少研究,並積極參與國際的專題研討會,對港大法律學院貢獻良多。
根據早前港大網頁的資料顯示,由上世紀80年代至今,Carty發表過的法律學著作及文章將近90份,議題涵蓋國際法的發展、國際法面對的干預及限制、國際法的衰退等。今年2月本報率先披露,港大法律學院內學術地位最高的3名講座教授中,有兩人離任,當中就包括Tony Carty及另一名學者Michael Tilbury,事件對學院造成衝擊,學院內的師生對此大表惋惜。
■記者 甘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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