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熱血公民男成員周敏(22歲)於去年9月1日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來港期間,到政改座談會會場及李下榻的君悅酒店附近示威,事後被控非法集結及拒捕。他早前承認兩項非法集結罪及被裁定拒捕罪成,還柙至本月19日,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周昨日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指裁判官可能出於好心,想讓他嚐嚐入獄滋味。但既然裁判官下令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便應批准周保釋候判,故准他以5,000元保釋至判刑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