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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特區政府昨日在憲報刊登《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額第五份技術備忘錄》,將發電廠於2020年及以後空氣污染物的排放,進一步收緊16%至17%,以改善本港及珠江三角洲地區空氣質素。
新一份技術備忘錄,會把電力行業於2020年及以後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懸浮粒子每年的排放總量上限,分別收緊至7670噸、21270噸和585噸。與《第四份技術備忘錄》內所載列的2019年電力行業排放總量上限比較,新備忘錄將會對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進一步收緊17%,以及對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排放進一步收緊16%。
兩電將減倚賴燃煤
環保署發言人指出,在訂定新的排放限額時,政府已考慮兩電在2020年的預測用電需求下,進一步降低排放的空間。要符合新排放限額,兩電將減少倚賴燃煤發電。港燈須在2019年底或之前,添置一套新燃氣機組。中電則需在2018年後,除按原定協議輸入大亞灣核電站七成的核電產量外,額外輸入一成核電。
發電行業在2013年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排放量,分別佔全港總排放量的47%、31%及16%。進一步收緊發電廠的排放總量上限,將有助改善本港及珠三角地區空氣質素。
對於可能加入本地電力市場的新營辦商,發言人表示,政府會根據採用最佳可行減排技術的新燃氣機組之排放表現,分配排放限額。
新《技術備忘錄》將於本月28日提交立法會,以期在本年底前生效。根據條例,新備忘錄生效不少於4年後,新的排放限額方具效力,即由2020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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