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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紹興建議,將可注入資產的限期加長,以增加莊家「啤殼」的成本。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周紹基)創業板淪為「啤殼工場」,原因是「種殼」時間短、成本低所致。根據現行上市規則,控股股東在公司上市6個月內,不得減持公司股份,1年內不得因出售股權以致出現控股股東變更。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建議,監管機構或可將上市1年內禁止控股權易手的期限,延長至5年,並將可注入資產的限期加長,以增加莊家「啤殼」的成本。
近日有創業板新股首日掛牌即爆升幾倍至二十多倍,個別半新股一日之內又急瀉九成,當中懷疑有人操縱。譚紹興認為,急升主要是背後有大戶「圍飛」,導致貨源歸邊,市場根本無街貨,致令股價爆升。他指,全配售的公司在上市後,散戶才能買貨,當時股價已大幅炒高,無異叫散戶「接火棒」,故對散戶並不公平,所以他建議,全配售的公司一是降低門檻,讓散戶可以認購;二是設下一定年期才讓散戶參與二手買賣。
全配售需改讓散戶認購
安永亞太區上市服務主管合夥人蔡偉榮亦表示,創業板的確存在股權過度集中的風險,或可考慮加入限制,例如集資額超過某個金額,便強制加入公開發售部分,好讓股權更分散。
資深投資銀行家溫天納就建議,要改進「貨源歸邊」情況,只能從股東人數和股權集中上收緊。根據現行規例,創業板公司新上市,持有有關證券的公眾股東至少需100人。故他認為,可以為每個投資者設持股上限,變相令上市時的股東人數增加,但他補充說,即使上市股東數目增至300或400人,股東基礎仍然狹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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