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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大舜活在今天,是否會拒絕「孝順金」?網絡圖片
雪 櫻
重陽節前夕,一則新聞引起輿論的熱議:內地一家民營企業從2012年起設置了「孝順金」,即公司從員工月薪中扣除10%或5%作為孝順金,直接打入員工父母的賬戶。此外,公司還根據員工工作年限給予額外補貼20多萬元。發放「孝順金」,贏得不少人的點讚,覺得這是企業文化的體現,也是督促員工及時盡孝。
看到這裡,我想到一個問題:歷史上的大舜,是家喻戶曉的大孝子,如果給他發放「孝順金」,該發多少呢?大舜的上司會不會因此而破產?而他的繼母會不會把「孝順金」獨吞呢?莞爾,教人深思。
其實,世上從來不缺少孝順金。比如,子女給父母的帶娃費、保姆費、生活費、過節費、零花錢等等,只是企業又給了它一個名正言順的身份,用「企業文化+感恩文化」加以包裝,才變得光鮮而矚目。毋庸置疑,這是一箭雙鵰的美事,一來企業可以留住員工,提高公司的人才潛力;二來能夠做足宣傳,無形中提升公司的美譽度與競爭力。然而,對員工來說,是否就「皆大歡喜」呢?很難說。就像微信圈裡朋友的議論,與其發放「孝順金」,不如多來點福利「乾貨」:父母生病、媳婦生娃能多准幾天假而不會被開除,平日裡能夠保障正常休假、盡可能周末不加班,還有帶薪休假,何時不再是遙遠的神話。也有人毫不遮掩地說:「孝順」一沾上人民幣,就有點變味,哪個孩子不知道疼愛父母?多發點年終獎,比什麼都實惠。
討論「孝順金」,有必要先釐清什麼是孝順。近幾年來,聽到最多的一個聲音是:孝順,順者為先,有順,才稱得上孝。物質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不再餓肚子,也不再像古人那樣,為了給父母留着一塊肉、一碗米而煞費苦心,與之相對應的是,老年人的精神需求猛增:退休後,好多父母不再忙於侍弄兒孫,而是發展自己的興趣,上老年大學,或拿起照相機、跟着旅遊團行走天下;也有些單身老人,老伴去世多年,一人將孩子撫養成人,成家立業,閒下來後,開始考慮找個伴兒過日子。因此,老年人鵲橋會、相親會、歌友會等,受到熱捧。
樓上的韓老師,就屬於後一種。幾年前,他的老伴突發疾病離世,把他閃了一下。老伴很能幹,裡裡外外、買菜做飯全部包攬,他什麼也不會幹,每天出去下棋,到了飯點回家吃飯,過得很清心。然而,老伴離開後,他無所適從,兩個女兒倒是孝順,可是,都有自己的事情,不能常回家看看。後來,有個外地女子走進了他的生活,她五十多歲的樣子,他們進進出出,形影不離,聽鄰居說,是新找的老伴。裝修房子,購買傢具,很快,他們結婚,走到一起。可是,沒過一年,那個比他年輕的女子,收拾鋪蓋,走人了。原來,他們沒有領證,只是同居,韓老師的女兒不同意,執意把她攆走。臨走那天,那個女子很是難過,跟樓上的鄰居抱怨連連,眼角噙着略禲C
其實,這樣的情況,現在比較常見。兒女阻撓父母再婚,無非是出於兩種原因:一是覺得面子上過不去,丟人;二是擔心將來財產被對方霸佔,打官司一身麻煩。但是,這不啻於硬生生剝奪了老人再婚的權利,更有甚者,打着孝心的名義說服父母:這是為了你好,為了你晚年的幸福,不惹氣生,耳根清淨。清淨,倒是清淨,可是,父母內心的寂寞,做兒女的能讀懂多少?伴隨年齡的增長,歲月的流逝,他們對死亡的畏懼、對世俗的顧慮、對尊嚴的捍衛,還有內斂着的情感訴求和心理需要,往往是我們所忽略的。如此情況下,賬戶上有再多的「孝順金」,又有多大意義呢?他們的安全感、成就感、以及被重視的需求,是花多少錢都換不來的。
很多時候,我們可以慷慨地給父母快遞進口營養品,買帶報警與定位功能的老人手機,卻不能把刷微信、赴飯局的時間騰出來,聽父母說「廢話」;或許,有人會說,工作忙、壓力大、孩子小、難分身,陪父母的時間成本太高,不如請保姆、找代理來得方便,就像南京的熊先生,古稀老母患病打針,他在外地無法抽身,只好託志願者代他行孝。
現在的民事案件中,兒女爭奪父母財產的糾紛佔據很大一部分。有個朋友是律師,他說:「凡是為了分割父母財產對簿公堂的,最後都是兩敗俱傷。多分了房子與遺產,弄沒了手足情誼,一點人情味也沒有,悲哉。最關鍵的是,那些健在的父母,老淚縱橫,心早已碎了。」
在我看來,企業所倡導的「孝順金」,很像是一次免費的自我推介,無關孝道--因為,孝,要敞開心靈,坦誠相見。多些理解,多些寬容,多陪陪父母,這是最好的孝行,也是他們最需要的。令我感動的一幕是,台灣蔣勳先生下雪天去探望病中母親的場景:窗外下着雪,富麗繁華,又樸素沉靜,屋內的燈全部熄滅了,只有母親臥房裡的床頭燈發出幽微的光,反映在玻璃上。「白,到了是空白。白,就彷彿不再是色彩,不再是實體的存在。白,變成一種心境,一種看盡繁華之後生命終極的領悟吧。」澄淨的心,氤氳出大寫的孝心,也是愛的留白。
互聯網時代,很多東西都變得便捷化與現代化,連愛情也趨於快餐化,刪繁就簡、直入主題,但是,唯獨孝順父母,不能忽略與省略,容不得半點速成。我想,倘若大舜活在今天,給他發放「孝順金」,他也許會拒絕。朋友認為,大舜不會拒絕,他逃脫不了社會大環境的制約,如果反對,他就會面臨被炒魷魚的命運,而且他爸不是李剛。弄丟了飯碗,他拿什麼養家餬口?又該怎樣給繼母交贍養費?聽到這裡,我一陣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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