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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妻子宋太(左)散庭時表示,對判決感到遺憾及震驚。
官信「犧牲」助醫療體制完善 遺孀或向醫局索償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患血癌的士司機宋海洲,4年前疑在瑪嘉烈醫院未獲醫生及時處方抗生素,其間在急症室內1小時34分鐘只獲1公升鹽水,被轉送到內科病房半小時仍未有任何治療,最終不治。案件在死因庭經多日審訊後,宋昨日被裁定死於自然。死因裁判官認為事件是由一連串不幸事故導致,並作出兩項建議以改善醫管局架構,包括全面檢討在化療後中性白血球缺乏症病人離院時與院方的溝通,確保家屬懂得處理突發狀況,又相信死者的「犧牲」不會白費,可促進一個更完善的醫療體制。不過,宋的遺孀認為丈夫的離世是人為的,「公道自在人心,人在做天在看!」她不排除就事件向醫管局索償。
案中死者為51歲血癌病人宋海洲,2011年10月底他在瑪嘉烈醫院出院,翌日開始發燒,輾轉再返回瑪嘉烈醫院診治,疑因未及時獲處方抗生素,最終不治。死因裁判官張天雁昨日指,儘管醫院做得未夠好,但由於死者生前已患有嚴重敗血病,死亡率已高,故裁定死於自然,又指宋海洲的死亡由一連串不幸的事件導致,更數出七大不幸事件(見表)。
宋的遺孀劉冬梅年半前因質疑瑪嘉烈醫院內科病房當值醫生龍嘉欣作假口供,故暫停死因庭研訊以作調查。事隔年半,龍醫生早前再到庭作供,指曾見死者有意識地睜眼,惟劉及任專家證人的港大血液腫瘤科及骨髓移植講座教授鄺沃林均否定其說法。
死因庭兩建議改善醫局架構
張官昨日在裁決時指,無從稽考當時的情況,可能只是個錯誤,故不會作任何評論,但接納死者當時的眼睛不會有變化,並提出兩項建議以改善醫管局架構,首先是全面檢討在化療後中性白血球缺乏症病人離院時與院方的溝通,以確保家屬懂得處理突發狀況,其次是建議公立醫院病房及急症室在面對同類病人時能自動啟動方案,令病人能在短時間內接受抗生素治療,以減少不幸事件。張官最後深切慰問遺屬,感激他們特意由加拿大回港參與聆訊,更稱宋海洲的死已不能挽回,但相信他的「犧牲」不會白費,可以促進一個更完善的醫療體制。
遺孀失望 指屬人為錯失
宋的遺孀劉冬梅及兒子宋旋聽罷裁決後在庭外表示失望及遺憾。宋旋指,儘管父親的病有兩成死亡率,但即有八成生存率,若裁定父親死於自然,醫管局根本毋須改善任何措施,因人總須一死。劉冬梅在憶述與丈夫生前點滴時更泣不成聲,並對裁決及醫護人員對病人視而不見的麻木而感到震驚,又批評醫護人員浪費了治病的黃金時間,剝奪病人生存權利,將其丈夫推向死亡,實屬人為錯失。她再次質疑瑪嘉烈醫院醫生龍嘉欣的誠信,批評她無資格做醫生。
醫管局發言人回覆指,瑪嘉烈醫院在事後已就工作流程作出了檢討,並實施改善措施以加強部門、醫生與病人及家屬的溝通。
同時,伊利沙伯醫院在事件後已在急症室增設顧問護師及其團隊,以盡早安排醫生為血癌病人進行檢查及診斷及注射抗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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