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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平機會昨日按《性別歧視條例》於區域法院代表在懷孕後被解僱的美容師鄧穎枝提出法律訴訟,代申索人向童顏樂有限公司追討1.5萬多元。
本年1月,童顏樂有限公司已因本案被勞工處票控,被判罰款7,000元。申索人指該公司得悉她懷孕後不能接觸激光器材,要求改派傳單,她拒絕後便遭解僱。公司則指申索人態度惡劣、經常遲到早退、更被顧客投訴才解僱她。當日裁判官指公司所提理由不足以令申索人被辭退,故裁定公司違反《僱傭條例》。
平機會發聲明表示,僱傭範疇的懷孕歧視屬於違法,但平機會發現在職孕婦受歧視的情況仍然普遍。平機會就此個案提出法律訴訟,是希望公眾更為認識《性別歧視條例》賦予懷孕婦女的權利,同時亦提醒僱主基於僱員懷孕而對她作出較差的待遇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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