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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自明)在立法會恢復二讀版權條例修訂草案前夕,有立法會議員試圖推倒重來,要求當局撤回草案再做諮詢。知識產權署署長梁家麗昨日重申,如果每次在二讀審議時,都要求特區政府再考慮加入新內容,立法程序永遠不會完結,不能改善版權制度。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黃福來亦指,若任由版權條例落後於其他國家及地區,並不利本港創意工業發展。
梁家麗昨日在電台節目中表示,版權條例修訂草案在2011年已在立法會草案委員會討論一年。到2012年情況與現時類似,即將二讀,但有意見要求政府考慮豁免二次創作,特區政府經諮詢後,在2013年加入6項豁免,草案委員會經過一年討論,現時又有人要求政府考慮引入「公平使用」,如果一直這樣,無法完成立法程序。
黃福來:條例落後 不利港創意工業
黃福來在接受傳媒訪問時亦指,現時《版權修訂條例》講清楚哪些用途可以獲得豁免,會令網絡使用者較容易理解,有助他們知道自己受到甚麼保障。若不修訂版權條例,任由一直落後於其他國家及地區,會不利本港的創意工業發展,因為相關的投資者不會想在版權保護不足的地方發展。
他又強調,早年的公眾諮詢,結論是法律的確定性較為重要,可以避免無謂和不必要的訴訟,因此沒有採納「公平使用」原則。他認為,以「公平使用」作為版權法的最終目標是「妥善」,但單單將「公平使用」的原則寫在法例內,在法律上是否操作到,令人猶豫,有需要深思熟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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