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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鍾立)除了將金錢存在私人戶口而受到質疑外,協助「長毛」處理由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50萬元捐款的執業律師王學今,也被質疑有關款項既由長毛轉交,其後何以社民連副主席吳文遠要求在動用該筆款項,支付另一社民連成員曾健成的訟費時就輕易答應,「這是否很正常的程序? 」
王學今在聆訊中提到,長毛在將該50萬元交付給他時,的確沒有作出使用該筆款項的相關指示,其後,社民連指示他用這筆錢支付他們其中一名成員曾健成在一宗官司中敗訴而賠償給對方的訟費。林健鋒即追問他是誰給予指示,王學今最初稱不記得,但其後就指是社民連副主席吳文遠。
對王學今的回應,林健鋒坦言「有少許驚訝」,「梁國雄先生給你50萬元,接�茪ㄛO梁國雄先生本人,是有人叫你把這50萬元去做一些事情,而不是梁國雄先生直接指示你,你便去做,這是否合乎正常的規矩呢?」王學今則辯稱,因為梁國雄是以主席身份代社民連交這筆錢給他,代社民連持有,「即是說這筆錢是屬於社民連的,我便願意接受社民連的指示,幫助他們行使這筆錢。」
林健鋒隨即質疑,「(該筆錢)是梁國雄先生給你的,他沒有信件給你,沒有任何指示文件給你,你便收取了他的50萬元,你亦沒有收據給他。梁國雄先生給了你之後,便有一個人,你又不記得是哪個人,就叫你把這筆錢存入你所屬的律師行。就這個程序,我便有少許驚訝,不是梁國雄先生給你,你又不記得哪個人,你便立刻處理了這50萬元,這是否很正常的程序?一間律師行不提出任何疑問便會接受的程序呢?」
王學今重申,自己當時收到在有關官司勝訴方針對曾健成的訟費要求,他遂聯絡社民連,而吳文遠當時代表社民連要求他動用該筆50萬元款項。議員易志明就質疑,他剛才說的情況,「好像全部都是『口講口賠』的,即是有人拿現金來,放下,說日後這樣用。某時某日有另外一個第三者又對你說:『這筆錢,我們這樣用』,而你又照做,接�蚖﹛G『請你開一張收據給丙』。」
易志明:非律師樓做事方法
易志明坦言:「這個是否香港律師樓現時採用的做事方法?我自己的經驗就不是。律師會請你put it in writing,請你把所有指令寫清楚,因為免得他自己要承擔責任,這是一般的情況,但是你剛才所引述的一些情況,好像全部都是『口講口賠』的。你不覺得你自己有風險嗎?」王學今未有回應, 只即時將支付曾健成訟費的有關收據呈交委員會,有關此話題的盤問亦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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