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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衛香港運動」及「匯賢起動」去年舉行記者會譴責長毛於《城市論壇》暴力襲擊市民。 資料圖片
若接納自衛說 社會變極危險 指梁國雄反應過敏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去年7月出獄,翌日出席《城市論壇》時遭「保衛香港運動」女成員郭綺華指罵「死監躉」,長毛出手推她面頰,早前經審訊後長毛被裁定普通襲擊罪名不成立。惟律政司不服申請覆核,原審裁判官後改判罪成,罰款3,000元。惟長毛不服,透過代表律師到高等法院上訴,法官李瀚良昨日表示,從事發片段中看不見長毛有自衛行為,只見他「篤落事主塊面」,屬於主動襲擊;又指「(如何決定)襲擊同自衛係common sense」,將押後裁決。
目前身在波蘭的梁國雄昨沒有到庭,其代表律師指當日因郭綺華襲擊長毛在先,他才作出自衛行為,原審裁判官首次裁定他脫罪時,亦表示不能從其動作確定他有否襲擊意圖,惜裁判官在覆核時改變了當初的正確決定。長毛一方續指應從長毛的角度去看,當他留意到事主時,對方已相當接近,而且事主有向前衝的動作,長毛在短時間內本能反應認為有迫切性出手還擊,故非不必要武力。
律政司一方反駁指事主是年老女士,僅僅衝上前指罵長毛,而非單純衝前有所動作,認為長毛的行為並非合理自衛。
官:看不見長毛有自衛
法官李瀚良表示從事發片段中,看不見長毛有自衛行為,只見他「篤落事主塊面」,屬於主動襲擊,又指「(如何決定)襲擊同自衛係common sense」。李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決定押後裁決。
59歲的梁國雄原被裁定去年7月6日在出席《城市論壇》時,襲擊保衛香港運動女成員郭綺華(60歲)罪名不成立,但裁判官當時指梁的動作自招嫌疑。
律政司其後不服裁決申請覆核,裁判官溫紹明當日指早前的裁決只主觀上考慮到「長毛」有自衛的理由,忽略郭沒有進一步行動襲擊梁的意圖,只是「長毛」反應過敏,並非客觀的合理自衛。經考慮後改判「長毛」普通襲擊罪成。
控方當日在庭上陳詞指,梁國雄推與他沒實際接觸的郭綺華面頰,是非合比例的武力。若法庭接納梁自衛的說法,今後將成為同類案件被告的辯護理由,社會將變得很危險。
案發於去年7月6日,梁國雄出席《城市論壇》時,保衛香港運動成員郭綺華手持碌柚葉,向梁國雄走近並指罵梁為「死監躉」,梁國雄則拍打郭綺華面頰,郭婦亦出手拍打梁的左肩一下,同時有觀眾起身大呼「長毛打人」。郭綺華早前已被判一項普通襲擊罪名成立,罰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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