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鍾立、鄭治祖)香港律師會早前宣佈,由2021年起引入律師統一執業試。香港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其後發表聲明反對。律師會昨日發表聲明,強調律師會作為律師的監管機構,有責任確保入職的律師的專業水平保持一致,以保障公眾利益。根據現行制度,法律學院在收取學費的情況下,提供法學專業證書課程,及法律學士課程,並同時負責考試及索核,存在利益衝突,該會的建議可處理有關的衝突問題。
律師會日前宣佈引入律師統一執業試,引起了法律界的爭議,大律師公會及港大法律學院均發表聲明表示反對。律師會昨日發表聲明指,作為律師的監管機構,該會有責任確保入職的律師的專業水平保持一致,保障公眾利益;作為一個律師的專業組織,該會為了維護公眾利益,必須確保律師的最高專業水平,責無旁貸,不容推卸。
指學院收費又負責考試存衝突
針對大律師公會質疑,統一試將令律師會全盤控制認許事務律師權力,有潛在利益衝突。律師會反駁,根據現行制度,法律學院在收取學費的情況下,提供法學專業證書課程,並同時負責法學專業證書課程考試,本身便已存在利益衝突。同時,這些法律學院亦提供法律學士課程,並考核這些法律學士生,而這些法律學士生大部分都希望成為律師或大律師。
律師會指,「教授法學專業證書課程的機構不應同時是執行考試的機構,以確保主持考試者可以中立持平。根據統一執業試的建議,律師會不會參與教授任何統一執業試的預備課程,這正可處理當中的衝突問題。」有關建議對有志成為大律師者不會有任何影響。
律師會強調,參加統一執業試的考生,必須先獲確認已完成法學專業證書課程。對於如何以最佳方式符合完成課程的要求,以及個別提供課程的機構是否可以提供這方面的證明,律師會交由所有提供課程機構自行作出合適判斷,而為減輕學生參加兩次考試的負擔,律師會將不會要求學生只有在通過法學專業證書課程的考試後,才可以參加統一執業試。該會在計劃統一執業試的落實細節時,將繼續與各方保持溝通。
熊運信盼與大學雙贏
香港律師會會長熊運信昨日在出席2016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後指出,律師會的最終目的是,雖然仍要求學生讀PCLL,但只需通過統一執業試,而毋須通過PCLL考試。他解釋,目前3間教授PCLL大學的試卷不統一,考生水平無法控制,需要一份統一試卷。由於現有的法例容許律師會作出這次調整,毋須修例,又稱已和3間大學有共識,相信有辦法獲得一個雙贏局面,但尋求共識的對象不包括大律師公會。
被問及律師會此次公佈完再諮詢,是否「先斬後奏」,熊運信強調,「我沒有想要諮詢,這不是諮詢,我希望所有持份者合作。」
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則稱,目前因為並不了解統一執業試詳情,不予評價,但希望律師會盡快提供相關詳情,並有適當諮詢,在持份者達成共識才作最終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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