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陳庭佳)香港律師會提出統一執業試的建議引發爭議。特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昨日回應時表示,律師的水平關乎公眾利益,倘設立統一執業試能提升律師的水平,是正確的一步,但不希望有關計劃捲入政治的因素,又期望各界深入討論,及充分諮詢所有持份者的意見。
馬道立昨日在法律年度開啟禮後回應記者提問時表示,律師的水平關乎於公眾利益,維持他們的法律專業水平十分重要,倘設立統一執業試能提升律師的水平,是正確的一步,但不希望有關計劃捲入政治的因素。由於問題複雜,期望各界能夠深入討論,並須充分諮詢所有持份者的意見。
袁國強:改革須符公眾利益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則指,律政司將密切留意事態發展。他認為法律教育和培訓的任何改革,必須以公眾利益為最終依歸,而非大學或法律界的利益。法律界並非一盤生意,而是一門專業,故任何法律考試的設計必須符合:公平對待所有人、保持法律界多元化(不同社會階層有同等機會)以及確保律師的良好質素和誠信,又表示希望律師會可與所有相關持份者保持緊密聯繫,務求達致一個大家都滿意的結果。
梁美芬:可PCLL執業試共存
本身為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個人覺得應該開放制度,可以是PCLL及執業試共存。她指,一些法學士(LLB)畢業生即使取得二級甲等榮譽,也未能入讀PCLL課程,兩者共存可為決心要當律師的人提供多一個機會,「做過三四年師爺,又係second-up,就可以去考執業試。」她又指,學生對執業試的態度有正有反,希望律師會向學生解釋未來執業試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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