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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去年接獲721宗有關食肆投訴,其中約200宗涉及價格爭拗。劉國權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楊佩韻)不少市民都愛在農曆新年與親朋戚友到中式酒樓及食肆用膳,人多自然分量多,一句「加大」分量或會令消費者大失預算。消委會表示,去年共接獲721宗有關食肆的投訴,多涉及服務質素及價格爭拗,其中部分餐牌上列出的「例牌」、「大例」或「中碗」更令市民難以分辨收費差異,隨時出現爭拗,建議消費者在叫「加大」時要與店員了解清楚分量。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許敬文昨日指出,消委會去年共接獲721宗有關食肆的投訴,當中254宗涉及服務質素、約200宗涉及價格爭拗、98宗涉及營銷手法。他指出,數字雖較2014年的788宗為少,但仍值得關注。他續說,早前有大學生在大排檔用膳,並要求加大�R菜分量,直至結賬時才知要1萬元「埋單」,引起雙方爭拗,反映食肆及顧客在點餐的價錢與分量的理解存在巨大落差。
許敬文表示,一般食肆的小菜會以「例牌」展示,即約八�O食物,足夠4人食用;「大例」是「例牌」分量的1.5倍,約6人分量;「二例」或「中碗」約為8人至10人分量;「三例」或「大碗」則適合12人以上享用。消費者通常叫「加大」後,店員會因應人數而加大分量,當然價錢亦有所分別。
叫「三例」要畀「例牌」3倍價
假設一碟「例牌」小菜售100元,「大例」的價錢約加一半,即是150元,如此類推。以早前的「萬元飯」例子當中,普通分量的魚香茄子煲為68元,學生們要求「加大」,食肆便以「散叫三例」的方式加大,即是�R菜分量與價錢均乘3倍計算,故原價68元的魚香茄子煲「加大」後變為204元。
許敬文續說,過去有消費者因與食肆對菜式名稱的理解有落差而向消委會投訴,以「金錢玉環脯」為例,以往消費者認為「金錢」是代表「瑤柱」,但現時一般食肆是指「冬菇」。
他提醒市民若對菜式名稱不理解時,應向侍應查詢,避免與期望出現落差,「消費者若懷疑所要求加大的�R菜分量不足,應即時向店員反映問題,同時切勿留待進食完畢,結賬時才投訴,否則只會各執一辭。」
胡珠:餐牌列明收費免爭拗
國際餐飲聯合總會創會會長胡珠指出,本港食肆數目由2003年的8,000間大增至2015年的14,000間,增幅逾70%,目前有逾25萬人從事飲食業。他指出,食肆數量增加令行內競爭更激烈,但業內良莠不齊,與顧客的爭拗亦增加,包括收費爭議。他建議食肆應該在當眼位置或餐牌上,清楚列明收費詳情,明碼實價,避免不必要的爭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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