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書練
一場似是而非的大帽山雪霜,讓人們見識到一位「港女」的囂張:「冒險是我的自由,救人是你們的職責。」罵政府、罵警員,甚至罵記者,成為時下掌握了社交媒體新一代港人的「話語權」,他們自視有型有款,夠膽夠潮。
他們更充分利用這種權力/權利,稍不順心,就大發雷霆,手機在你面前揮一揮,眼眉揚一揚,嗓子吊一吊,你上鏡,她也跟着上。果然一夜成名,潮爆網絡,哪管是醜態和臭名。
然而,名氣是一把雙刃劍,可助你出盡風頭,也可令你無地自容,就像那位「大帽山港女」,無理取鬧地「型」了一陣子後,就遭人網絡欺凌、起底。我雖然不贊成侵犯他人隱私,然而,對這種濫用個人自由和權利而侮辱他人的人,除了「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外,還有其他方法嗎?
身為女性,我很不喜歡「港女」這個稱呼,更討厭什麼「剩女」甚至「盛女」這些標籤。年前電視台一連製作多個「港女」特輯,專門請來男士品評「港女」種種惡行,諸如自戀、拜金、公主病、自以為是、把男友當水泡、約人必遲到、動輒教訓人等等,我就很懷疑其代表性。
可能生活圈子不同,那些在媒體上尤其是電視上被人議論的「港女及其行徑」,我可從來沒見過。物以類聚,我身邊的女友們都自力更生,待人有禮,要求也合理。但在兩年多前的「林老師事件」之後,我相信,類似的「港女」還真不少。
我好奇的是,這些自以為勇敢、實則可憐無比的「港女」身邊的男士表現,居然如此「包容」。所謂見微知著,當這些男士如此默認或支持女友肆意踐踏人的尊嚴時,他有一天也會受到同樣的「禮遇」。
今日香港,無理取鬧已成為新常態,執勤的警察成為他們的出氣袋,雖然這樣的人不多,甚至只佔極低的比例,但一隻老鼠可以壞了一鍋湯,就像那來來去去就百多人的「勇武本土派」,卻可以掀起一場傷害兩地人民情感的「中港大戰」,不可輕視。
自由誠可貴,權利要爭取,但被人濫用而蓄意破壞社會秩序、辱罵他人的行為,無論她的動機如何高尚,都要受到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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