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喜來登酒店母公司CONSOLIDATED HOTELS LIMITED,被食環署票控於去年7月在酒店餐廳「The Cafe」(即咖啡廳),出售附有蒼蠅殘餘物的小棠菜。該公司代表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食物的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者不符」罪,被判罰2,000元,限期14天內繳付。
公司代表求情時稱,被告公司一直有系統及嚴格進行食品製作,及有定期進行滅蟲工作。今次只是被告公司初犯,公司承諾會繼續改進食品安全及用餐環境的質素。
裁判官表示,餐廳位於室內,雖然未能證實是環境抑或是食物本身有問題,但就此爭拗下去並不實際,因兩者對公司的影響都是一樣。對顧客而言,「一路食一路有昆蟲跌落薄A都唔開胃,同唔健康」。
裁判官又質疑公司會否有新措施改善用餐環境,以防再有同類事件發生。公司代表指公司會考慮採取新措施,及重新對員工作訓練。裁判官即無奈地指:「畀機會你講解新措施,好多記者鰜蛂A條例最高罰10,000元,對酒店謠翮羉漇Y曮均A但聲譽最重要。」
案情指,2015年7月10日下午3時,事主官小姐到The Cafe進食自助餐。於下午4時半,官取了一碟小棠菜,吃了一部分後,突然發現有一隻疑似蒼蠅的殘餘物附在菜中。她即時向酒店經理投訴,最後以信用卡付款560元。她隨後致電1823向食環署投訴,同時發送了當時兩張照片予食環署及保管了涉案食物。食環署職員於下午6時到達酒店進行調查及檢取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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