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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昨在法院外接受採訪。 劉友光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年初一深宵旺角小販夜市非法擺賣觸發的暴亂事件,被捕的其中37人,包括新界東補選候選人「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港大《學苑》候任總編輯顧博謙、中大學生會候選內閣幹事曾建恒、「熱血公民」成員陳柏洋等,昨被解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當中36人被控一項「暴動罪」,一名27歲女子獲改控較輕的非法集結罪,全部毋須答辯,准以500元至20,000元保釋,但禁止踏足旺角區指定範圍,案件押後至4月7日再提堂,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
被告年齡17至70歲
警方根據《公安條例》第十九條起訴各人一項「暴動罪」。控罪指,他們在今年2月8日年初一晚上至9日年初二凌晨時分,在旺角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36名涉嫌參與暴動的被告,年齡介乎於17歲至70歲,大部分為「八十後九十後」。
警方目前已拘捕65人,除了已提堂的37人外,警方再落案起訴兩名男子及一名15歲男童暴動罪,今日分別於九龍城法院及兒童法庭提堂,另有25人仍在保釋候查中。
33男4女禁足旺角
昨日提堂的成年被告包括33男4女,其中有7名學生,一人報稱記者,16人分別來自飲食業和從事文職,另13人報稱無業。報稱無業的譚曉彤(27歲)下午獲改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擔任主控官的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申請將案押後再訊,控方不反對被告擔保外出,但基於公眾安全的考慮,以及擔心再有類似事件發生,控方申請禁足令,禁止他們踏足旺角道、花園街、登打士街、上海街一帶。
報稱旅行社職員的被告孫君和(27歲),由於在旺角銀行中心上班,故獲准日間到上址上班,但晚上9時至翌日8時則不得踏足有關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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