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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業內人士表示,疫苗行業運行和監管均存在漏洞。圖為內地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兒童接種疫苗。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據《華夏時報》報道,山東疫苗案並非孤例,近幾年的疫苗招標黑幕、有毒疫苗等事件不斷,疫苗問題為何屢禁不止?目前公佈的涉案名單大都是廠家、醫藥代表等相關人員,並無一個相關監管機構人員,但如果沒有監管機構「放綠燈」,沒有監管人員「保駕護航」,這些問題疫苗又如何能夠堂而皇之地混跡市場5年之久?
「疫苗的整個行業運行和監管均存在漏洞,這裡也就有了運作空間。」有業內人士表示,不排除監管部門人員的參與、相關單位人員監守自盜。
記者了解到,雖說二類疫苗面向市場,但考慮到均衡利益,在多數地區採取了一種折中的模式,即以縣(區)級疾控中心為中轉站,二類疫苗的來源,一部分從上級疾控機構購進,一部分自己購買,而這樣的模式恰恰給問題疫苗提供了「溫床」。
除了監管體系自身的問題外,我國疫苗管理的問題和行政體制的設計同樣有很大關係。根據相關條例,負責疫苗監管的是食藥監局,負責疫苗採購的是疾控中心(疾控中心的主管單位是各地衛計委)。從級別上來看,地方食藥監局比主管疾控中心的地方衛計委要低半級。也就是說,讓下級機構去監督上級機構,這樣的監管效果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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