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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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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意見:網言「空襲中聯辦」 「港獨」分子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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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網上發佈聲稱「勇武報復」的圖片(上圖和左圖)。「香港共和軍」facebook照片

「港獨」分子再度視法律如無物,不斷在網上發佈充滿挑釁性的訊息,為香港特區添煩添亂,危害社會及市民安全。近日有人在網上發佈一些聲稱「勇武報復」的圖片,包括「槍擊解放軍軍營」,甚至「空襲中聯辦」,又指要用氣槍「射爆中國旗」等,狂妄行為目無法紀。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有關人等已有觸犯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之嫌,最高刑罰為監禁5年。至於侮辱國旗罪,最高亦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近期經常有人透過網絡散播「港獨」思想,繼有人發帖教唆網民自製武器,煽動網民犯罪後,一個名為「香港共和軍 Hongkonger Republican Army」的組織,近期便不斷在其社交媒體facebook(臉書)專頁發帖留言,鼓吹仇視國家,又聲言要採取所謂「大報復」。

本月24日,該專頁連發數帖,包括列明「大報復」、「空襲中聯辦」的帖子,由多張圖片組成,包括一支氣槍及槍彈、一部航拍機,以及兩張大廈外貌照片,並有箭嘴指示,意指被氣槍擊中部分。另有一帖則列明是「停不了的勇武報復」、「槍擊解放軍軍營」,圖片包括軍營外貌,以及一堆槍彈等。另外「大報復的延續」,則是「槍擊解放軍高級軍官官邸」。

專頁又對中國國旗極不尊重,如有一帖表明:「毀滅中國國旗就是正路」,更有一帖引述「香港獨立聯盟」 在twitter的發帖,表示要「射爆中國旗」,做法令人髮指。

律師:警可接觸拍攝發帖者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目前單憑照片資料,雖然罪行未算明顯,但已有犯罪之嫌。警方可以繼續跟進個案,如接觸拍攝者、發帖者等,如有更多證據,就可以考慮檢控,之後再由法庭判決是否有罪。

他表示,雖然照片未能斷定是否確曾有人對中央駐港機構作出攻擊,不過就算未曾採取實際行動,如有犯案意圖,警方仍可檢控有關人等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此罪屬刑事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5年。

根據《國旗及國徽條例》,任何人在本港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畫、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國國旗或國徽,均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明目張膽開記招宣佈組黨

有鼓吹「港獨」的組織,更明目張膽宣佈組黨。一個名為「香港民族黨」的組織在臉書表示,今日下午3時會舉行記者招待會,講述成立原因、背景和未來目標。 ■記者 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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