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怕生壞命、最怕改壞名!」香港街道繁多,特區政府設有由多個部門代表組成的地名訂正委員會,為地方及街道命名,且命名時涉及不少因素和準則,並需諮詢多方面意見後,才能為地方和街道冠以適當名稱。地政總署指出,本港設有地名訂正委員會,由地政總署副署長(測繪事務)擔任主席,成員由相關部門代表組成,包括漁農自然護理署、民政事務總署、香港郵政、政府新聞處、地政總署、海事處、差餉物業估價署和公務員事務局法定語文事務部。委員會成員是由相關部門提名並代表部門及參與,如一般內部委員會,並沒有限定任期。
委員會和地政總署在處理地方和街道命名個案時,會考慮一連串因素和準則,如風俗習慣、地方特徵等。一般而言,會避免採用複雜或罕用的中文字,亦會避免採用人名或機構或組織名稱,同時會實地視察、核對資料庫,並考慮建議人士提出的原因、中英文的用字、文字名稱的意義、過往及現有狀況及地理環境等。
此外,委員會和地政總署亦會諮詢區議會及相關政府部門,以及透過民政事務處諮詢居民代表及地區團體的意見。當收到有關部門或市民的建議,地政總署會立刻啟動相關命名程序,為地方和街道冠以適當名稱。 ■記者 馮健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