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英語聽力從筆試中分離,一年兩次實行機考。
■上海:「3+3」模式,不分文理科;外語考試一年舉行兩次。
■浙江:「3+3」模式;外語每年安排兩次考試。
■廣東:「3+3」模式,不分文理科;學業水平考試和外語可考兩次。
資料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