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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家彪(右二)在記者會上講述苦主的個案。 彭子文 攝
教練游說簽約向中介貸款 鄧家彪促設「冷靜期」認證制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岑志剛)再有智障人士懷疑被健身教練詐騙!有輕度智障漢去年被大型健身中心教練游說簽下巨額合約及向財務中介進行高息借貸,涉及金額近100萬元,被財務公司入稟追債,因未獲批法援缺乏代表律師而敗訴,需即時向財務公司還款58萬元。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呼籲政府為這類產品設交易「冷靜期」,並與商界研究加入健身教練認證制度。涉事健身中心FFG晚上發出聲明指,有關報道嚴重偏離事實,公司職員與事主簽訂合約時及向事主提供服務期間,並未發現事主有任何能力不足的情況,強調事主借貸情況與FFG完全無關(見另稿)。
輕度智障人士阿星(化名)小時候父母離異,7歲至8歲時獲評估為輕度智障,入讀特殊學校直到18歲,母親使用自己的保險金,購入一間租置公屋單位供阿星自住,其後離世,阿星則在一家中式酒樓的廚房內工作,收入穩定。
簽多份健身合約合共25.3萬
鄧家彪表示,直到去年4月,阿星在健身公司FFG武術健身中心銅鑼灣店,被職員游說簽下3.6萬元合約,之後又在不足兩個月時間內,再被游說簽3份價值20多萬元的健身合約,全部合共25.3萬元,分別以現金及信用卡、易達錢及EPS支付。
由於阿星無力還款,健身教練先教唆阿星透支信用卡,又安排他到財務公司A借款8萬元,其後又在中心職員及前職員安排下,經財務中介A及B,分別到兩間財務公司B及C,合共借貸約75萬元,預計連同利息,還款額超過100萬元。財務公司B以阿星母親的租置公屋單位作抵押,當中66萬元,被兩個中介人稱要收取作債務重組,之後兩間中介公司結業。
收粗口短訊滋擾 親人陪同報警
至去年9月及11月,阿星分別收到兩間財務公司入稟法庭追債的傳票,阿星的親友及以前的社工更收到粗口短訊滋擾,阿星的七姨得知事件後,陪同阿星到灣仔警署報警,並向消費者委員會、海關投訴及申請法律援助。健身中心被投訴後提出退款7萬元,但親友拒絕和解。
其後,法院根據財務公司入稟開庭,由於法援仍未批出,阿星在沒有代表律師上庭的情況下敗訴,被裁定事主要償還58萬元。直到上月底,阿星收到財務公司B入稟法庭傳票,要求4月22日上庭,否則會強制拍賣阿星物業。
曾一周上10堂 被質疑太多
阿星的七姨表示,阿星一直跟母親長大,思想單純,朋友數目不多,所以比較容易相信別人。她指出,FFG與阿星簽下的25.3萬元合約,涉及超過200堂健身課程,她要求FFG提交上堂記錄,發現他曾經在一星期上10堂,最貴一堂價值1,500元,質疑並不合理,「點可能上到咁多堂呀!」她表示,灣仔警署已受理上述個案,並已拘捕一名涉嫌財務中介,阿星已經進行認人程序。
鄧家彪表示,受害人為智障人士,難以理解合約內容,卻在不足兩個月內簽下多達25.3萬元合約,不足半年後就收到法庭傳票,認為事件有組織、有預謀,懷疑有人存心引導事主受騙,明顯是有不法分子借中心做不法勾當。
鄧家彪又說,受害人無法自辯,批評法律援助署冷漠無情,遲遲不批出法援,他將協助阿星上訴,今日上午10時會陪同阿星到金鐘法援署,要求署方緊急批出法援,以協助阿星渡過難關。他補充,至今他收到21宗涉及健身中心的財務借貸案件,7至8宗的當事人涉及行為能力不足。他呼籲政府為這類產品設交易「冷靜期」,並與商界研究加入健身教練認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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