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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香港輔警前總監周湛樵,去年將名下羅便臣道物業抵押予一間財務公司取得貸款,但被指未有如期還款,財務公司日前入稟高等法院,向他追討逾44萬餘元貸款連利息,另要求他交出抵押物業。
原告環亞財務策劃有限公司在入稟狀指出,被告周湛樵於去年1月跟原告訂立貸款協議,借款30萬元,並把其名下羅便臣道1號天台用作抵押。被告其後償還部分款項,餘數經過三次重組後,至同年11月本金升至40萬元,並分六期償還,本金連利息共須還47.2萬元。惟被告去年12月還了一期利息後,再沒有還款。截至本月12日,被告拖欠本金連利息合共44.6萬多元。
據資料顯示,其兒子周嘉豪2012年疑因生意周轉不靈,藉虛假文件擅將家族擁有的2個羅便臣道物業抵押,獲約1,700萬元按揭貸款。事後被家族成員揭發,周湛樵為子債父還,要抵押值約2億元的物業填數。而兒子最終因涉五項欺詐罪,前年被法院判囚3年4個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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