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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勇先
近年內地舉辦的歌唱比賽,如過度繁殖的小龍蝦一樣,多得改變了樂壇的生態--有露面的,有蒙面的,總之務求將掙扎求勝的一面呈現出來。
一直以來,歌手都享有藝術家(Artist)的光環,就算偶像歌手唱功平平,也只會被口頭上評頭品足,而不會被人白紙黑字的評分比高低。但因內地電視台的銀彈攻勢實在猛烈,令不少香港一線歌手「紆尊降貴」參與PK對唱,被不及自己受歡迎的同行品評,還要卑微地「老師前、老師後」的稱呼他們......
由「宇宙漿」、李克勤、梁詠琪,以至「真.天后」容祖兒,不少主流歌手都混跡各大歌唱比賽。事實上,在香港樂壇「營商條件」愈來愈差的情況下--唱片銷量欠佳、電視台寧願捧自家的藝員當歌手等,返回內地參與歌唱比賽不僅是生路,更是一條財路。參與各類歌唱比賽,除可收取巨額參賽費外,還可開拓在內地的知名度,難怪令一些在樂壇還有「剩餘價值」的歌手趨之若鶩。
營生模式改變使然
或許呈現真實人性的矛盾與張力,是今天大眾娛樂的主調,令到這種歌手評判以至觀眾也要扮感動、扮投入、扮真性情的歌星PK賽大受歡迎,然而當這些節目愈大行其道,愈令整個華語音樂工業變得不務正業:一直以來,歌曲生產、結集成專輯、各類型商演,以至開演唱會,都是流行音樂業主要營生的模式。互聯網的興起,卻令專輯銷量早已大不如前,歌手要靠「唱歌搵食」的傳統模式生存,變得愈來愈艱難。
本來面對流行音樂的時代挑戰,業界理應想辦法改變,進一步提升產品質素(包括歌曲質素和歌手的package)才是,然而這類高出場費的歌唱比賽,卻為本地歌手提供一條平坦的「財路」。他們不需要思考如何再帶動起衰落中的流行音樂文化,只是「交足戲」的演唱便可獲得豐厚的演出費,令不少娛樂公司捨難取易,放下發展本土流行音樂之志。所以,今日我們常見一些已上位的歌手,「食老本」地唱�茪Q多廿年前的成名舊歌;至於一些半紅不黑的歌手呢?就只有翻唱別人的歌......當然人們或會推說,今天的歌手一代不如一代,星味欠奉,但實情是業界忘卻本業,只求短線賺快錢,犧牲了行業的可持續發展。
香港的樂壇,就如我城的縮影。早十年八載,為賺方便的大錢,我們放棄了自己的專長本業,放棄本港自己的美麗風貌,以為把握了機遇,其實是把自己和下一代的生路徹底敗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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