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吳婉玲)內地《財新網》報道,保監會本月13日向各地保監局發文,要求查處非法在境內銷售境外保單的行為,而香港保監處也正在研究出台兩項關於內地客在港投保的相關措施。
報道指,有香港保險代理公司、經紀公司或某個代理人,採取在內地設立的理財公司、財富管理公司或是與內地保險仲介機構進行合作的方式,對境外保險產品進行推銷,內地客戶到香港之後由特定的經紀公司負責後續選擇簽單工作。
未經中保監許可即屬違規
內地《保險法》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非經中保監批准,不得在境內經營商業保險業務。報道指,接近監管層的人士稱,內地客戶自己去香港買保險沒有問題,但如果境外保險機構設立的理財公司在內地以開座談會等方式宣傳香港保險,即使需要投保人親自去香港簽單,但該行為實質上已經構成境內銷售境外保險產品,屬違規。
中保監在4月曾發出風險提示指,香港與內地保險業務在適用法律、監管政策及保險產品等方面存在諸多差異,包括香港保單不受內地法律保護、保單收益存在不確定性、退保損失大等七項風險,提醒內地人謹慎投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