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6年5月24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要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壹週刊誹謗 出血6000萬


放大圖片

■《壹週刊》現任總編輯黃麗裳表示,跟律師團隊商議後才決定是否上訴。左後為涉案報道時任《壹週刊》總編輯、現任《蘋果日報》副社長張劍虹。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霸王國際不滿6年前壹傳媒旗下《壹週刊》刊登一篇名為「霸王致癌」的誹謗性文章,令產品銷量大減,要求賠償逾6.3億元。這宗歷來最高索償金額的民事誹謗案昨日一審判決,高等法院認為報道嚴重疏忽及不負責任,嚴重影響霸王的聲譽,裁定壹傳媒誹謗罪成,須賠償300萬元,並支付霸王一方八成訴訟費,估計費用不少於2,000萬元,連同壹週刊一方聘用資深大狀抗辯所花的大約4,000萬元律師費,壹週刊料將「出血」逾6,000萬元。勝方的霸王得到300萬元賠償卻不足以支付己方的二成訟費,正是贏啖氣、輸真金。

原告霸王國際(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屬生產商霸王(廣州)有限公司,被告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涉案誹謗文章�做n於2010年7月14日出版的《壹週刊》,報道指霸王的防脫髮洗髮水含有可致癌化學物二噁烷10ppm,超出可接受標準。

壹仔調查粗疏 不合邏輯

高等法院法官陸啟康去年開庭39天聆訊後,昨日裁定霸王勝訴,判詞指有關報道引用的二噁烷「標準」,只是記者根據剪報跟本地專家求證,而非學術文章或研究報告得出,是記者的個人判斷,完全不合乎邏輯、不夠仔細及不夠科學化。《壹週刊》的報道調查粗疏、膚淺,只是參考其他報章早前報道,沒有自行深入調查,報道壓根兒未能達至負責任的專業水平。

判詞續稱,澳洲有研究報告指出含有100ppm二噁烷亦屬於安全標準,負責任的傳媒有責任將不同標準差異告知讀者,《壹週刊》報道只是呈現了真相的一半。

法官批評《壹週刊》嚴重疏忽,報道不單嚴重損害霸王聲譽,更對霸王產品的銷售造成長期損失。不過,對於霸王指《壹週刊》只求銷路不惜刊登誹謗文章,從而影響公司產品銷量,造成生意劇跌,要求壹週刊支付懲罰性賠償,法官認為報道沒有惡意中傷的意圖,不應因此判處懲罰性賠償。

霸王:收回賠款存不明朗因素

法官稱,法庭釐定賠償額時必須確保金額不會窒礙新聞言論自由,故300萬元應是合適的賠償額。除了法定賠償之外,法官亦下令壹週刊要支付霸王一方八成訴訟費。

勝訴的霸王國際晚上發出公告,坦言向壹週刊成功收回損害賠償及訴訟費用的機會,仍存在不明朗因素,因根據香港法例,壹週刊有權自判決頒佈日起計的28天內,就敗訴判決提出上訴。

總編領判詞 稱考慮上訴

壹週刊總編輯黃麗裳昨午到法院領取判詞,並表示會考慮上訴。而壹傳媒發表的公告則稱,董事會經考慮被指令支付之賠償金,將不會對集團之日常運作及財務狀況構成任何重大的不利影響。有記者問在場的時任壹週刊總編輯、現任蘋果日報副社長張劍虹是否「睇漏眼」,惟張沒有回應便迅速登車離開。壹傳媒晚上發表公告,指董事會將考慮就有關責任及賠償金額提出上訴。

相關新聞
壹週刊誹謗 出血6000萬 (圖)
城大5招重組塌天台事件 (圖)
荔園又�� 遊戲減地點遠 (圖)
外匯基金首季賺241億有驚喜 (圖)
陳德霖:樓價已有回穩跡象 (圖)
「小麗老師」無牌擺賣表證成立 (圖)
新車落地個多月 車場一樓跌落街 (圖)
甜蜜沙中線 特設「情侶座」 (圖)
�琣a獲臨禁令 阻村民續霸地
明彩執笠拖糧 員工分店踩場 (圖)
立會促預繳消費冷靜期立法
中方組團競標新馬高鐵 (圖)
李克強:「中國製造」升級靠工匠精神 (圖)
滬超載卡車壓斷高架橋 (圖)
深圳打擊「水客」 惡女電棍傷警 (圖)
「太陽花」被告悉數撤控 (圖)
英名導反削福利電影奪金棕櫚獎 (圖)
美解禁售武 借越插手南海 (圖)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要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