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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狗」用社區會堂宣「獨」

2016-06-17
■「熱血公民」昨日在屯門市中心社區會堂舉辦鼓吹「港獨」的「興邦立國音樂會」。 網上圖片■「熱血公民」昨日在屯門市中心社區會堂舉辦鼓吹「港獨」的「興邦立國音樂會」。 網上圖片

涉議員租場轉借改活動 民政處:有違規定跟進

有立法會議員公然「掛羊頭、賣狗肉」,租用民政事務總署負責管理的社區會堂後,將之轉讓予「熱血公民(熱狗)」用來舉辦「港獨」活動,涉嫌違規。「熱狗」昨日在屯門市中心社區會堂舉辦「興邦立國音樂會」,大唱《城邦會戰勝歸來》等歌曲,肆意宣揚「港獨」。屯門民政事務處回覆本報查詢表示,有關時段的租用團體為「一位立法會議員辦事處」,用以舉辦一個名為「議員傾偈會」的活動,當中沒有提及音樂會相關的內容。該處表示,租場團體不得擅自轉讓場地予其他機構或更改活動性質,若有違規會作出跟進。本報記者曾致電與「熱狗」關係友好的立法會議員黃毓民,但至截稿前未獲回應。 ■記者 甘瑜

「熱狗」昨日傍晚公然在屯門市中心社區會堂舉辦「興邦立國音樂會:Jazz × 天有光」,歷時1.5小時,聲稱要用爵士樂「抒發本土情懷」,延續「文化抗共」的理念,並宣揚「五區公投,全民制憲」。

從團體的網上片段和圖片可見,參與的市民不多,活動期間「熱狗」鄭松泰曾上台「走音大叫式」獻唱《城邦會戰勝歸來》。該曲被視為主張「港獨」的「城邦派」的「邦歌」,歌詞內容包括「勇武」、「滅蝗」等。曾因「佔領」期間襲警罪罪成而被判監4星期的「熱狗」李�Z熙也是表演嘉賓之一。

指引寫明更改活動須申請

違反香港基本法的鼓吹「港獨」活動,竟然可以用上公共資源,情況古怪。本報記者翻查《租用屯門區社區會堂/社區中心設施指南和條件》,該指引一開始就寫明社區會堂用以舉辦的活動「必須符合公眾利益,不違反香港現行法例」,團體也不得進行「擾亂公共秩序的活動」。

該指引也表示,申請團體須列明舉辦活動的目的和節目程序,不得擅自將租用場地轉讓他人。若申請團體要更改活動性質,必須於活動的舉辦日期前最少7個工作天向屯門民政事務處提出書面申請。

本報就事件向民政事務總署查詢,獲屯門民政事務處(民政處)回覆表示,該社區會堂的有關時段,其租用團體為「一位立法會議員辦事處」,用以舉辦一個名為「議員傾偈會」的活動,當中沒有提及音樂會相關的內容。

民政處表示,在未經該處同意,租場團體「不得擅自轉讓場地予其他機構或更改活動性質」,「民政處在執行場地管理工作時,若發現有團體違反租用規則或條件,民政處會視乎實際情況及嚴重性處理,包括考慮即時撤銷租用團體使用場地的批准。」

該處又指,如確定租用團體違反指引,該處會根據違規記分制度處理,包括考慮拒絕該團體在一定時間內再次租用民政處相關設施。

嚴重違規記10分 禁兩季租用

根據指引,擅自轉讓屬非常嚴重違規,會被記10分;擅自改活動性質,則會被記5分,團體若於兩個月內累計被記滿10分或以上,即會被禁止於下兩個季度在被記滿分的地區租用場地。

至於到底是誰租用有關場地,本報記者曾致電「熱狗首領」黃洋達作查詢,但對方稱自己不知情。本報記者亦曾致電與「熱狗」關係友好的立法會議員黃毓民,但至截稿前未獲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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