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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四味:劉小麗以撐小販之名行煽暴亂之實

2016-06-21

徐 庶

「激進教師」劉小麗在今年年廿九晚於深水埗無牌販賣炒魷魚,被食物環境衛生署票控三罪,昨日法庭判處其罪名成立,罰款1,800港元。劉小麗2014年積極參與「佔領中環」,在街頭「講學」,向青年學生洗腦,當時曾協助一批「傘兵」成立「青年重奪未來」組織,專門反對香港的基建,爭取「全民退休保障」。其後更成立「小麗民主教室」,推動激進的「自決自強」運動,鼓吹「和中共政權談判香港的二次前途問題」,「與其他國際城市結盟,香港才能有實力在中國面前勇敢無懼地自決前途」。劉小麗的所謂「自決前途」,不過是經包裝的「港獨」,要將香港變成一個政治實體。

今年農曆年初一的旺角暴亂,暴徒掟磚頭和縱火,破壞法治,多名執勤的警察嚴重受傷。事後反對派反咬一口,指因為小販管理隊拘捕小販,才引起暴動,更稱之為「魚蛋革命」。實際並非如此,當日小販管理隊並沒有拘捕小販,也沒有小販捲入暴力活動。堵截馬路、挑戰法治的,是打着「聲援小販」旗幟的激進搞事者。

當日劉小麗喬裝打扮,混在小販當中,故意挑起所謂「警民衝突」,然後升級為暴動。劉小麗為尋找借口製造暴力事件,妖言惑眾,公開說拘捕小販是「地產霸權」的表現。她說在地產商的商場出售熟食,就不犯法;小販在街道上賣熟食,就是犯法,說明特區政府向地產商傾斜,剝奪小販生計,所以一定要發動「公民抗命」。這完全是有計劃、有預謀的踐踏法治的行為。任何文明城市都要保障食物衛生安全,不允許無牌經營。紐約、倫敦、東京可以允許無牌熟食小販在最繁盛的馬路邊公然販賣食品嗎?

劉小麗以「捍衛小販」、「公民抗命」作為鬧事之借口,製造社會對立,強詞奪理,違反香港的法治核心價值。現在法院判處劉小麗罪名成立,是維護法治的體現。警方應該徹底調查劉小麗在煽動暴力破壞法治、襲擊警察的行動中,扮演什麼角色?如果證明劉小麗確實有煽動他人,參與旺角暴亂,就應該按照煽動罪名,起訴這個披着教師外衣的「暴亂鼓吹者」。香港市民更應該看到,在教師隊伍中,的確有唯恐天下不亂之人,煽風點火,教壞學生,這樣的人有資格為人師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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