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事件
2010年3月11日 廉署展開「威遠行動」拘捕時任無綫業務總經理陳志雲、其經理人叢培崑及時任無綫市場及營業部業務拓展主管陳永孫等5 人。
2010年3月18日 陳志雲開記者會稱「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2010年9月16日 廉署正式落案起訴陳志雲、叢培崑及陳永孫,懷疑3人就電視台業務涉嫌觸犯貪污及串謀詐騙等共8罪,其餘人等獲釋。
2010年9月 陳志雲、叢培崑及陳永孫被落案起訴,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2011年6月至9月 案件於區域法院開審,區院裁定陳志雲、叢培崑及陳永孫無罪釋放,律政司表明會向上訴庭上訴。
2011年12月 陳志雲辭任無綫業務總經理。
2012年3月 陳志雲出任商台行政總裁。
2012年11月 上訴庭撤銷陳志雲及叢培崑的無罪裁決,發還區院重審。
2013年3月7日 區院法官維持無罪裁決,律政司即日表明會上訴。
2015年9月至10月 上訴庭開庭審理上訴,再次撤銷陳志雲及叢培崑的無罪裁決,將案發還區院,下令須判二人罪名成立及作出判刑。
2015年12月 陳志雲申請暫緩執行命令被駁回。
2015年12月17日 陳志雲與經理人叢培崑在高等法院被裁定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罪成,其中陳志雲被判罰款8.4萬元,叢培崑被判罰款2.8萬元。
2016年1月8日 律政司決定不就法庭對兩名被告人的判刑申請覆核。
2016年6月29日 終審法院批准陳志雲終極上訴許可,定2017年2月21日審理。
資料來源:香港文匯報資料中心
製表:杜法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