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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支付新規 未實名禁轉賬

2016-07-01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琳 北京報道)《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今起正式實施。按照新規要求,支付機構將對客戶實行實名制管理。實名信息越完善,賬戶級別也就越高,允許操作的結算功能和額度也就越高。屆時,未進行實名登記的用戶,將不能使用轉賬、打賞、紅包等功能。目前,有部分民眾由於擔心信息洩露問題,尚未進行實名制登記。記者在隨機採訪過程中發現,擔心實名登記會洩露個人信息的民眾不在少數。

有助責任追查

事實上,網絡支付實名制的推出本意是為了加強對網絡支付環境的監管和治理。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秘書長蔡洪波強調,堅守支付賬戶實名制,與買車要上車牌、住酒店要出示身份證是一個道理,可實現信息可追溯、責任可追查,這是社會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有專家指出,在選擇實名認證渠道方面,權威性至關重要。據統計,目前市場上擁有網絡支付牌照的支付機構有117家,像支付寶、財付通等機構實名制推進速度較快,甚至有的機構實名制已達到95%,而更多規模較小支付機構的推進情況卻不樂觀。

北京市民周女士:

還沒有對支付寶和微信支付賬戶做實名登記。感覺阿里、騰訊不像銀行一樣監管措施很完善,所以有點擔心信息會有洩露風險。

北京市民楊先生:

我的支付寶賬戶曾被盜過,在找回賬戶時就已經進行了實名登記,微信支付目前還沒有做登記,暫時就用一個進行網絡交易吧,能少就盡量少透露自己信息。

北京市民李女士說:

我也擔心信息洩露,但是還是相信騰訊和阿里的信用,其他網絡支付機構我就不會做實名登記了。

■記者馬琳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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