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 恩
「香港民族黨」在facebook專頁刊登聲明,稱已接獲選管會電郵通知正式取消其召集人陳浩天參選9月立法會新界西直選的資格。聲明諷刺政府「不惜引爆憲政危機」,都要以政見為由剝奪香港人以為理所當然之選舉權及被選舉權,「作為首個因政見被港共政府禁止參與民主選舉之政黨,敝黨實有榮焉」。該黨批評港府肆無忌憚侵犯人權,觸及港人容忍的最後底線云云。
陳浩天說得正「好」,正是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人有底線,國家亦有底線,若要成為香港立法會議員便得擁護基本法,而香港特區政府為9月立法會所設底線亦好清晰,每名參選人士除了要按《立法會條例》第40條填寫參選人個人資料及報名表格,表格聲明亦包括確認書上重申的條款,當中包括參選人要擁護基本法第1條、第12條和第159(4)條,即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香港直轄於中央政府,以及基本法的任何修改不得與中國對香港既定基本方針政策有所抵觸。惟陳天浩卻認為確認書是多餘,「無必要就不會做」,拒簽「確認書」。
一錯再錯自我放棄
及至選舉主任曾去信要求陳浩天就是否在簽署提名表上會擁護基本法的聲明後,依然宣揚和推動香港「獨立」作回覆,陳浩天卻以選舉主任沒有權力審視參選人的政見或作誓言時是否真誠為由,拒絕作出回覆。參選人被要求簽署「確認書」是參選程序之一,選舉主任會要求沒簽署確認書的參選人提交補充資料亦是「有言在先」,就算普通市民都知道,陳浩天沒有按參選程序簽署確認書是為「一錯」,他在收到選舉主任的信件後依然拒絕回覆是否在簽署提名表上會擁護基本法的聲明後,依然宣揚和推動香港「獨立」,是為「再錯」,對此,選舉主任已給足機會陳浩天「補鑊」,只是他沒有好好地珍惜這個難得的參選機會。
選舉主任今次要求陳浩天作出回覆,絕對是有理有據,原因是在今年3月28日成立的「香港民族黨」,其思想是「民族自強,香港獨立」,立黨的主要目的正正是爭取香港「獨立」,而陳浩天亦曾聲明「要保衛港人利益,如果港人人身安全和財產受威脅時,會用對等武力阻止」。
此外,陳浩天在接受電台訪問時亦指,該黨接近「革命黨」,「無必要公開所有成員名單,以留予空間各人在不同領域進行工作」,並希望該黨可建立香港「獨立」理論。陳浩天不僅思想偏激,滿腦暴力思想,組織神秘,還直言以「港獨」為該黨的最終目標,他一再「自我放棄」參選機會,既不簽「確認書」,亦沒向選管會作出回覆,視選管會的基本要求如無物,如今被褫奪參選資格,可說是咎由自取,與人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