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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未收到滴滴優步併購申報

2016-08-03
■商務部稱未收到滴滴和優步交易的經營者集中申報。 資料圖片■商務部稱未收到滴滴和優步交易的經營者集中申報。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琳)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昨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商務部目前尚未收到有關滴滴和優步中國相關交易的經營者集中申報。滴滴方面回應稱,目前滴滴和優步中國均未實現盈利,且優步中國在上一個會計年度營業額沒有達到需要申報的標準。

「經營者應先向商務部申報」

「按規定,凡符合《反壟斷法》規定申報條件和《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中申報標準的,經營者均應事先向商務部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沈丹陽說。

根據該規定的第三條,經營者集中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一是參與集中的所有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全球範圍內的營業額合計超過100億元(人民幣,下同),並且其中至少兩個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均超過4億元;二是參與集中的所有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合計超過20億元,並且其中至少兩個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均超過4億元。

根據一份2015年7月傳出的有關優步中國的財務報表顯示,該公司2016年預計淨收入為2.56億美元,但2015年預計淨收入為負數。分析人士指出,由於優步中國2015財年淨收入可能不足4億元,因此未觸發中國政府的反壟斷審批。滴滴方面的官方表態也指出了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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