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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港地」置業者注意事項

2016-08-23

■只限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持有人認購,聯名買家中至少有一位持有上述身份證,且為近親關係。

■所有單位在30年內不可轉讓予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持有人,買家亦不能用公司名義購買。

■單位放租、轉售及承造按揭前,全部需要向地政總署申請同意書。

■單位如作出租,租客身份無限制,但租約期不可超過5年,而業主不可預先收取超過12個月的租金。

製表:記者 梁悅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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