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和 中新社
香港文匯報訊 貴州省貴陽市中級法院昨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雲南省委原副書記仇和受賄一案。仇和被控受賄2,433萬餘元(人民幣,下同),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佈將擇期宣判。
據中通社報道,貴州省貴陽市檢察院起訴指控:2008年至2015年,被告人仇和利用擔任中共雲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書記,雲南省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項目推進、銀行貸款、工作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索取劉衛高等13人財物,共計折合2,433萬餘元。
公訴機關在庭審中出示了相關證據,仇和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仇和還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