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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信用評定分四個等級 A級信用最高

2016-08-26
■深圳市地稅局黨組書記、局長錢勇作客先鋒898電台「民心橋」直播節目,就便民惠民舉措及稅收熱點問題與市民進行交流。■深圳市地稅局黨組書記、局長錢勇作客先鋒898電台「民心橋」直播節目,就便民惠民舉措及稅收熱點問題與市民進行交流。

納稅信用情況作為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部分,越來越受到社會公眾尤其是納稅人的關注。今年第一季度,深圳市地稅局聯合國稅局完成了2015年度納稅信用評價工作,並在門戶網站、辦稅服務廳等場所公告了A級納稅人名單。為幫助港人了解內地納稅信用評價的相關知識,本報特邀深圳市稅務部門有關負責人對此進行詳細介紹,敬請關注。

問:什麼是納稅信用評價?

答:納稅信用評價是稅務機關根據採集的納稅人納稅信用信息,按照管理辦法和評價指標的相關規定,就納稅人在一定周期內的納稅信用狀況所進行的評價,評價結果分為A、B、C、D四級,A級為納稅信用狀況最好的級別。

問:哪些納稅人可以參加納稅信用評價?

答:已辦理稅務登記,從事生產、經營並適用查賬徵收的獨立核算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和個人合夥企業、個體工商戶,可以參加納稅信用評價。其中查賬徵收是指企業所得稅徵收方式為查賬徵收,個人獨資企業和個人合夥企業的個人所得稅徵收方式為查賬徵收。

問:納稅信用評價多長時間開展一次?

答:納稅信用評價周期為一個納稅年度,「納稅年度」為公曆年度,從1月1日到12月31日。

問:在管理辦法適用範圍內的納稅人,為什麼有的沒有本期納稅信用評價結果?

答:在管理辦法適用的範圍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不參與本期評價:

(1)納入納稅信用管理時間不滿一個評價年度的。

在評價年度1月2日後辦理稅務登記,或在評價年度12月31日以前註銷稅務登記的納稅人不參加本期評價。

營改增企業的稅務登記日期,為原地方稅務機關稅務登記日期。2015年10月1日後,新辦的「三證合一、一照一碼」企業納入納稅信用管理的時間,從稅務機關採集納稅人補充信息之日計算。

由非正常戶直接責任人員、D級納稅人直接責任人員註冊登記或負責經營的企業在納入納稅信用管理的當年即參與納稅信用評價。

(2)本評價年度內無生產經營業務收入的。

生產、經營業務收入指主營業務收入,不包括非主營業務的房租收入、變賣物品收入等。有無主營業務收入,根據稅務管理系統中納稅人在評價年度內有無向稅務機關申報主營業務收入的申報記錄確定。

(3)因涉嫌稅收違法被立案查處尚未結案的。

具體是指,因涉嫌稅收違法被移送公安機關或公安機關直接立案查處,根據稅務管理系統中的移送記錄或被立案記錄確定。被稅務稽查部門立案檢查的,不屬於該情形,應納入本期評價範圍。

尚未結案是指在評價年度12月31日前,稅務管理系統中有移送記錄或被立案記錄而沒有已結案的記錄。

(4)被審計、財政部門依法查出稅收違法行為,稅務機關正在依法處理,尚未辦結的。

尚未辦結是指在評價年度12月31日前,稅務管理系統中有在辦、在流轉處理的記錄而沒有辦結的記錄。

(5)已申請稅務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尚未結案的。

尚未結案是指在評價年度12月31日前,稅務管理系統中有受理複議、提起訴訟的記錄而沒有結案的記錄。

問:稅務機關根據哪些信息來評價企業的納稅信用?

答:稅務機關主要是根據納稅人信用歷史信息、稅務內部信息和外部信息來評價企業的納稅信用級別。

納稅人信用歷史信息,主要包括納稅人的稅務登記信息、經營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等基本信息,評價年度之前的納稅信用記錄,以及質檢、環保、工商、銀行、海關等相關部門評定的優良信用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目前這部分信息只記錄,暫不用於評價。

稅務內部信息,包括經常性指標信息和非經常性指標信息。經常性指標信息包括涉稅申報信息、稅(費)款繳納信息、發票與稅控器具信息、登記與賬簿信息等4個一級指標,非經常性指標信息包括納稅評估、稅務審計、反避稅調查信息和稅務稽查信息2個一級指標。結合稅務管理實際,共6個一級指標,細化為20個二級指標,95個三級指標,指標信息主要從稅務管理系統中採集。

外部信息,主要指評價年度相關部門評定的優良信用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等外部參考信息,以及從銀行、工商、海關等相關部門取得的影響納稅人納稅信用評價的外部評價信息。外部參考信息只記錄,不用於評價;而外部評價信息當前主要有銀行、工商和海關等部門4個指標,評價方式為扣11分,即如果發現納稅人在不同部門之間存在提供信息不對稱的情形,則納稅人不能評價為納稅信用A級。

問:納稅信用評價方式有哪些?

答:納稅信用評價方式有年度評價指標得分和直接判級方式。

年度評價指標得分採取扣分形式,按評價指標中設置的一系列納稅信用評價指標,根據納稅人評價年度納稅信用狀況,計算納稅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進而確定納稅信用級別。

直接判D級適用於有嚴重失信行為的納稅人。

問:納稅信用評價指標的扣分分值如何設計?

答:扣分分值設計主要根據納稅人涉稅行為記錄,區別行為中體現出的誠信態度(如按期申報、按期繳納、銀行賬戶設置數量大於向稅務機關提供數量等指標)、遵從能力(如納稅人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之後的存續時間、賬簿與憑證的管理等指標)、實際結果(主要體現在非經常性指標等稅務檢查指標中)和影響程度(如非正常戶的指標),設計了1分、3分、5分、11分四類納稅信用評價第三級指標扣分分值和直接判級方式。

問:納稅信用級別是怎麼劃分的?

答:納稅信用級別分為A、B、C、D四級。納稅人最終評價得分90分(含)以上的為A級,得分70分(含)以上不滿90分的為B級,得分40分(含)以上不滿70分的為C級,得分不滿40分或者直接判級確定的為D級。

納稅人評價年度內經常性指標和非經常性指標信息齊全的,從100分起評;非經常性指標缺失的,從90分起評,非經常性指標缺失是指在評價年度內,稅務管理系統中沒有納稅評估、大企業稅務審計、反避稅調查或稅務稽查出具的決定(結論)文書記錄。

問:出現哪些情形不能評為A級?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本評價年度內不能評A級:

.實際生產、經營期不滿3年的;

.上一評價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為D級的;

.非正常原因,一個評價年度內增值稅或營業稅按月申報納稅人連續3個月或者累計6個月零申報、負申報的,或按季申報納稅人連續2個季度或者累計3個季度零申報、負申報的;(「營改增」後該項指標只考量增值稅)

.不能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並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向稅務機關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

問:出現哪些情形會直接判D級?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本評價年度直接判D級:

.存在逃避繳納稅款、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行為,經判決構成涉稅犯罪的;

.存在前項所列行為,未構成犯罪,但偷稅(逃避繳納稅款)金額1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上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稅收違法行為,已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的;

.在規定期限內未按稅務機關處理結論繳納或者足額繳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的;

.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或者拒絕、阻撓稅務機關依法實施稅務稽查執法行為的;

.存在違反增值稅發票管理規定或者違反其他發票管理規定的行為,導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稅款的;

.提供虛假申報材料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

.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稅資格未到期的;

.有非正常戶記錄或者由非正常戶直接責任人員註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

.由D級納稅人的直接責任人員註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

.存在稅務機關依法認定的其他嚴重失信情形的。

問:納稅人如何獲知自己的納稅信用評價結果?

答:稅務機關每年4月確定上一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結果,並為納稅人提供自我查詢服務。國稅納稅人可以通過「深圳國稅網站-辦稅服務廳-查詢區-納稅人信用等級查詢」這一渠道查詢自身的信用評價情況,也可以通過「深圳國稅網站-辦稅服務廳-納稅信用」的渠道查詢A級納稅人信息。

地稅納稅人中已開通電子稅務局的,可按「電子稅務局-查詢服務-納稅人信用狀況查詢」渠道查詢自身納稅信用評價結果,還可以按「電子稅務局-查詢服務-公開信息查詢-納稅人信用等級A級查詢」渠道查詢任何一家企業是否屬於A級納稅人。

同時,稅務機關將在公告欄、門戶網站公佈A級納稅人名單,並供公眾查詢。

問:每年4月,稅務機關會對外公佈A級納稅人名單。A級納稅人名單包含哪些內容?

答:A級納稅人名單包括以下信息: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名稱、評價年度、主管稅務機關。納稅人可在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查詢自己的納稅信用評價信息,也可登錄稅務網站、「信用中國」網站查詢A級納稅人信息。

問:A級納稅人可以享受哪些激勵措施?

答:目前,稅務機關對A級納稅人有如下激勵措施:

(1)向社會公告A級納稅人名單;

(2)一般納稅人可單次領取3個月的增值稅發票用量,需要調整增值稅發票用量時即時辦理;

(3)普通發票按需領用;

(4)連續3年被評為A級信用級別(簡稱3連A)的納稅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還可以由稅務機關提供綠色通道或專門人員幫助辦理涉稅事項;

(5)可評定為出口企業管理一類企業,享受出口退(免)稅便利措施;

(6)納稅信用A級且不屬於出口退稅審核關注信息中關注企業級別為一至三級的自營出口企業,適用啟運港退稅政策;

(7)納稅信用A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

(8)稅務機關向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A級納稅人名單,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守信企業,提供信用貸款或其他金融產品服務。

問:對D級納稅人,有哪些懲戒措施?

答:目前,稅務機關對D級納稅人有以下懲戒措施:

(1)增值稅專用發票領用按輔導期一般納稅人政策辦理,普通發票的領用實行交(驗)舊供新、嚴格限量供應;

(2)出口企業管理類別評定為四類,加強出口退稅審核;

(3)加強納稅評估,嚴格審核其報送的各種資料;

(4)列入重點監控對象,提高監督檢查頻次,發現稅收違法違規行為的,不得適用規定處罰幅度內的最低標準;

(5)由D級納稅人的直接責任人員在評價為D級之後註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企業,在納入納稅信用管理的當年即納入評價範圍,且直接判為D級;

(6)D級評價保留2年,第三年納稅信用不得評價為A級。

此外,稅務機關還與外部門聯合推出了一些懲戒措施,包括:

(1)將納稅信用評價結果通報相關部門,建議在經營、投融資、取得政府供應土地、進出口、出入境、註冊新公司、工程招投標、政府採購、獲得榮譽、安全許可、生產許可、從業任職資格、資質審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2)21部門聯合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實施懲戒。

問:對小微企業而言,納稅信用評價結果有哪些影響?

答:2015年7月,國家稅務總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開展「銀稅互動」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活動。通過建立銀稅合作機制,共享納稅信用信息,將納稅信用轉化為融資資本。小微企業可憑借良好的納稅信用記錄獲得銀行提供的信用貸款服務,實現以「信」授「信」、以「信」養「信」。

問:對資源綜合利用企業而言,納稅信用評價結果有哪些影響?

答:自2015年7月1日起,從事《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所列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的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和B級納稅人,銷售自產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提供資源綜合利用勞務,可享受增值稅即徵即退政策。

問:對出口企業而言,納稅信用評價結果會產生什麼影響?

答:從2015年3月1日起,稅務機關開始對出口企業實行分類管理。其中,上一年度納稅信用級別為B級以上的企業,可評定為出口企業管理一類企業,享受便利的服務,具體包括:

.在出口退(免)稅申報相關電子信息齊全並經預審通過後,即可進行正式申報,申報時不需要提供原始憑證,對應的原始憑證按規定留存企業備查;

.國稅機關受理該類企業的出口退(免)稅正式申報後,經核對申報信息齊全無誤的,即可辦理出口退(免)稅;

.在國家下達的出口退稅計劃內,可優先安排該類企業辦理出口退稅;

.國稅機關可向該類企業提供綠色辦稅通道(特約服務區),並建立重點聯繫制度,指定專人負責並定期聯繫企業。

而上一年度納稅信用級別為D級的出口企業,管理類別將評定為四類。四類出口企業的管理措施包括:

.對該類企業申報的出口退(免)稅,國稅機關除審核電子信息外,逐筆人工審核對應的原始憑證;

.屬於外貿企業的,對其申報的出口退稅,國稅機關使用出口貨物報關單電子信息和增值稅專用發票稽核、協查信息審核辦理出口退稅;

.屬於生產企業的,對其申報出口退(免)稅的自產產品,國稅機關對其生產能力、納稅有關情況核實無誤後,方可辦理退(免)稅;

.對該類企業申報出口退(免)稅的外購出口貨物或視同自產產品,國稅機關對每戶供貨企業的發票,都要抽取一定比例發函調查

.國稅機關對所轄該類企業,每年應至少進行1次出口退(免)稅評估;

.該類企業自評定之日起,2年內不得評定為其他管理類別。

問:未參與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的納稅人,如何補評?

答:納稅人不參與當期評價的情形解除,或對當期未予評價有異議的,可填寫《納稅信用補評申請表》,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補評。

不參與當期評價的情形包括:因涉嫌稅收違法被移送公安機關或被公安機關直接立案查處尚未結案,被審計財政部門依法查出稅收違法行為,稅務機關正在依法處理,尚未辦結,已申請稅務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尚未結案。

主管稅務機關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補評工作,並向納稅人反饋納稅信用評價信息或提供評價結果的自我查詢服務。

問:納稅人對納稅信用評價結果有異議怎麼辦?

答:納稅人對納稅信用評價結果有異議的,可在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確定的當年內,填寫《納稅信用複評申請表》,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複評。

作出評價的稅務機關將對評價結果進行覆核。主管國稅機關、地稅機關將及時溝通,相互傳遞複評申請,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複評工作,並向納稅人反饋納稅信用複評信息或提供複評結果的自我查詢服務。

問:什麼情況下稅務機關會調整納稅人以前年度的納稅信用評價結果?

答:納稅信用是以年度為周期進行評價。稅務機關每月採集納稅人的納稅信用信息記錄,並在年度終了4個月內,對納稅人上一年度的納稅信用狀況進行評價。當稅務機關發現納稅人在以前評價年度存在直接判為D級的情形,將及時調整該納稅人以前年度的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為D級。

動態調整納稅人以前年度評價結果的情形包括:

.存在逃避繳納稅款、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行為,經判決構成涉稅犯罪的;

.存在前項所列行為,未構成犯罪,但偷稅(逃避繳納稅款)金額10萬元以上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稅收違法行為,已繳納稅欹、滯納金、罰款的;

.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或者拒絕、阻撓稅務機關實施稅務稽查執法行為的;

.存在違反增值稅發票管理規定或者違反其他發票管理規定的行為,導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稅款的;

.提供虛假申報材料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

問:在日常經營中,納稅人需要注意哪些事項以避免造成納稅信用扣分?

答:目前,容易造成納稅信用扣分的評價指標主要有以下幾項:

(1)未按規定申報。未按規定期限納稅申報或代扣代繳的,每次扣5分。

(2)發票損毀、丟失。未按規定保管紙質發票並造成發票損毀、遺失的,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稅務管理系統中的違法違章記錄扣減納稅信用得分,每次扣3分,擅自損毀發票的,每次扣11分。

(3)少繳稅款。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後未及時繳納稅款或延期繳納稅款的期限已滿,納稅人未在稅款繳納期限內繳納的稅款在5萬元以上的(含)扣11分,5萬元以下的扣3分。

(4)未按規定期限代扣代繳,按稅種按次計算,每次扣5分。已代扣代收稅款,未按規定解繳的,按此計算每次扣11分。

(5)評價年度內的12月31日存在非正常戶記錄,直接判D級。D級納稅人的直接責任人員註冊登記或負責經營的其他納稅戶、非正常戶直接責任人員註冊登記或負責經營的其他納稅戶,以上兩種情形均是直接判D級。

問:因稅務機關原因,導致企業未按期申報納稅的,納稅信用評價時會受影響嗎?

答:以下兩種情形不會影響納稅信用評價:

一是由於稅務機關原因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納稅人未能及時履行納稅義務的;

二是非主觀故意的計算公式運用錯誤以及明顯的筆誤造成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經稅務機關核實,確因稅務機關原因造成逾期申報的,不會影響納稅信用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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