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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國家和地區動物保護立法情況

2016-10-05

1.英國:世上最早頒佈動物保護法律的國家。1849年《防止殘忍對待動物法令》 用「馴化動物」替代了「家畜」,把貓和狗等寵物也包含在內。1921年《動物保護法令》明確解釋「虐待」行為,把最高刑罰提升到罰款25英鎊,監禁6個月。

2.美國:各州動物保護法令不同,但動物保護的內容,均在各種刑法、民法、食品安全法及州法典等重要法律中有體現。對於動物表演,各州的法律不一。遺棄動物、虐待動物在各州都是非法的,佛羅里達州規定處以5,000美元以下罰款。

3.香港:早在1935年,香港就訂立了《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幾經修改,特區政府在2006年把上述條例的最高罰則由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大幅提高至罰款20萬港元及監禁3年。香港動保法描述清晰,執行有力,對虐待動物的刑罰力度處於世界前列。

製表:記者熊君慧

資料提供:香港愛護動物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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