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次艱難的採訪:動物被殘暴虐殺、保護行為不被理解,我的提問一次次觸痛動物保護人士倍感煎熬的心。
我記得麗娟說起「每一次回憶,都是對人性的拷問」時顫抖的聲音─那是對人性的失望;路易談到「寧願用我的命去換這些動物的命」時拉低帽檐伏案流淚的一幕─這條路上,同行者寡。
立法之路,絕不平坦。野生動物為何越保護越瀕危?究竟是利用還是保護野生動物?從這部飽受爭議的《野生動物保護法》也可以看出,當下中國對於動物保護還缺乏共識:動物是應該當作生命去對待,還是成為人類可以牟利的工具?更遑論,對待可食用農場動物應該傳統屠宰還是人道屠宰、如何在運輸途中避免給動物造成不必要的不安、痛苦和傷害等問題。
當下中國涉及動物的所有法律規定(《動物檢疫法》、 《漁業法》、 《海洋環境保護法》、 《森林法》等)均非以保護動物為直接或主要目的。歸根到底,是我們的文化中缺乏對動物生命的尊重。
聖雄甘地說:從對待動物的態度上,可以判斷出一個民族是否偉大,精神是否高尚!加強動物保護立法,這不僅是對中國悠久的人文關懷傳統的繼承和發展,也是社會文明進程中的迫切需求,但短期內很難達成共識。
發稿前夜,央視著名主持人張越發來的一條信息:「做動物保護工作最大的危險就是對人類世界絕望。我依然(對立法)抱着堅定的希望。」艱難前行的立法之路上,一句鼓勵的話語,不僅可以互相取暖,還可能點燃動物的光明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