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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中心呃客 消委「放蛇」揭未改善

2016-10-18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鄺慧敏)健身中心的不良銷售手法經常遭人詬病。消委會表示,今年首9個月共接獲1,548宗相關投訴,涉及約4,400萬元。消委會於今年8月派員以顧客身份到市面十多間健身中心,發現部分健身中心的不良銷售手法仍未改善,且向職員查詢不同會籍內容、收費及合約條款時亦避重就輕,部分更拒絕提供服務或合約條款供閱覽。消委會再次促請業界自願訂立公平合理的冷靜期,相信有助阻止業界繼續使用不良銷售手法。

首9月1548投訴 「加健」涉1130宗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靰磳隉A今年首9個月接獲的1,548宗投訴,當中1,130宗涉及加州健身(California FITNESS),涉及約2,660萬元;若扣除涉及加州健身的1,130宗,即今年接獲418宗投訴,與去年同期的412宗相若。投訴主要包括銷售手法、服務質素及收費爭拗等。

消委會到十多間健身中心查詢,發現健身中心的收費差距大,以24個月任用健身中心設施的計劃為例,包括入會費、行政費及其他雜費等在內的全期收費,由7,380元至43,012元不等,部分健身中心更表明,如簽約後要求取消合約,即使未開始使用服務亦不設退款。

調查又發現,部分銷售人員藉分析身體數據,向消費者提供「專業意見」,從而推銷不同計劃,銷售過程中又標榜「即日參加」優惠及豁免,中心職員、健身教練、經理等更「車輪式」游說消費者簽署合約。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許敬文表示,當職員向健身中心查詢合約詳情時,職員均含糊其辭、問非所答,而該些銷售手法均有機會違反 《商品說明條例》中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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