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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買房需手抄真實「聲明」

2016-10-31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昌鴻 深圳報道)深圳市規土委近日表示,為嚴控深圳房地產市場交易風險,從10月28日起,無論是一手房、二手房、預售的買賣合同都加多了一條「聲明」:確認買賣雙方都提供相關真實的證明材料。

該「聲明」需雙方手抄一遍並簽字。今後,港人在深圳買房時需要注意,只有手抄真實的「聲明」,購房合同方可有效。

規定根據「深八條」擬定

據悉,此項規定是根據10月4日出台的「深八條」擬定,簽署買賣合同前要核查是否符合購房條件。即深圳戶籍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深戶)限購2套;深圳戶籍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限購1套;連續繳滿五年以上個稅或社保的非深戶籍家庭限購1套。

買賣雙方在交易之前應按照深八條的要求,認真核查是否符合購房條件,對不符合條件的,市主管部門將不予辦理預售商品房備案、一手房限售及二手房交易過戶等手續。對提供虛假信息、材料進行交易的,該交易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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