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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曉明嚴正遏「獨」護法 人大盡早釋法上上策

2016-11-04

張學修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中華出入口商會會長

梁頌恆、游蕙禎公然在立法會宣誓儀式辱華播 「獨」,掀起軒然大波,激起全城公憤。日前,中聯辦主任張曉明義正辭嚴指出,個別候任議員宣誓時表現惡劣,絕非屬於無關緊要的小鬧劇,而是嚴重觸碰了「一國兩制」底線,嚴重違反了國家憲法、香港基本法和其它有關法律,嚴重傷害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乃至全球華人的民族感情。 他強調,在香港特區如此講究法治的社會裡,任何宣揚「港獨」的言行和活動,都應當依法受到懲處,絕對沒有任何予以姑息縱容的理由。香港發展面臨新挑戰,張曉明主任的講話, 給予香港依法處理辱國播「獨」明確方向和堅定信心。全國人大常委會盡早釋法,遏止「港獨」氾濫,有利維護「一國兩制」順利落實,保障香港繁榮穩定,符合廣大港人意願和利益,必定得到香港市民的支持。

香港回歸近20年的成功經驗證明:「一國兩制」始終是香港穩定發展的「定海神針」,是最適合香港的社會制度。香港各界始於堅持「一國兩制」,作為引領香港發展之路,才能防止香港走彎路、走邪路。 目前有個別辱國播「獨」的小丑動作不斷,各界人士更應信心堅定,堅持「一國兩制」這個令香港安身立命的根本之策,不讓「港獨」擾亂人心,阻撓香港發展。

人大釋法是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

目前,有關梁頌恆、游蕙禎的宣誓問題進入司法程序,但結果如何,存有未知之數。根據基本法第158條,人大常委會擁有對基本法的解釋權。基本法第158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對本法的其他條款也可解釋。但如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需要對本法關於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務或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係的條款進行解釋,而該條款的解釋又影響到案件的判決,在對該案件作出不可上訴的終局判決前,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有關條款作出解釋。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解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引用該條款時,應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解釋為準。」基本法中有關立法會議員就職時「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條款,涉及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人大常委會有需要對相關條款作出解釋,以便香港法院判案時遵從。顯然,只有人大釋法才能解決議員宣誓司法覆核案件所帶出的法律問題,確保法庭最終作出令梁頌恆和游蕙禎失去議員資格的判決。在「港獨」分子挑戰法律和政治底線的情況下,人大釋法不僅是行使權力,更是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人大作出最終的解釋,有效釐清當中涉及的法律疑問,確保「一國兩制」得以正確落實。

大是大非須堅持原則堅守底線

張曉明指出,中央領導人反覆強調,中央貫徹「一國兩制」不會變、不動搖,與此相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踐「一國兩制」,也要做到不走樣、不變形。張曉明認為,這要求香港社會各界,包括每一個負責任的政團和社團,都要全面準確地理解和執行「一國兩制」方針,嚴格按照香港基本法辦事,自覺尊重和維護香港基本法在香港法律體系中的最高地位,並以此作為規範香港特區所有行政、立法、司法行為的準則,特別是在涉及國家民族利益和香港根本利益的大是大非的問題上,必須堅持原則,堅守底線,堅決依法辦事,從而形成強大的社會正能量。

如今,正是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全面準確理解和執行「一國兩制」方針的關鍵時刻,人大在香港法院就司法覆核進行裁決之前進行釋法,盡早結束宣誓鬧劇,是讓香港重回正途、減少社會震盪和衝擊的上上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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