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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宣誓詳「釋」 覆核案料參照

2016-11-12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作出權威解釋後,前日首度有市民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院宣告8名非建制派立法會議員的宣誓無效,喪失議員資格,議席懸空。有法律界人士向本報分析,每宗個案都有所不同,難一概而論,惟原則上,是次有十多名議員在宣誓儀式上「加料」、「玩洁v,提出「自決」甚至「港獨」,表現難言真誠,引發了社會廣泛爭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國家憲法及香港基本法賦予的權力,並依足規定程序行使釋法權,有法律效力,而內容針對「依法宣誓」的含意十分詳細、清楚,相信法官在判決時會考慮到有關內容。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大律師梁美芬在接受本報訪問時指,由於案件或進入司法程序,她不便具體評論,且每個呈請的內容未必相同,實難一概而論。不過,既然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經釋法,明確了「法定宣誓」的含義,相信法官在審理是次被司法覆核的8名反對派議員的案件時,會考慮釋法的相關內容。

梁美芬:玩花樣即拒效忠

她透露,「港獨」勢力近年愈來愈猖獗,特別是激進「本土派」策動的旺角暴亂。據了解,中央早於今年2月初考慮到香港的法例未必可以處理「港獨」問題,研究是否「出手」,但考慮到或會引發很大爭議,故遲遲沒有決定。

梁美芬續說,「青年新政」的梁頌恆、游蕙禎公然在立法會議員宣誓儀式上宣揚「港獨」,是分離主義的行為,加上多名反對派議員在宣誓期間「花樣百出」,有人「龜速」讀誓詞,有人「撐傘」以至撕爛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的道具等,說到底就是不承認「一國兩制」,拒絕效忠,倘聽之任之,容許有關人等繼續留在立法會,借立法會這個平台宣「獨」,中央政府將難以向全國人民交代,遂不得不「出手」。

她續說,在是次釋法中,全國人大常委會站在「一國」的層面,闡述了保障香港基本法正確實施,既是中央的權力也是責任,是向香港、內地,以至全世界的華人清楚強調中央對「一國」的立場。同時,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及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等近日在有關釋法的研討會上發言時,態度都十分強硬為例,證明中央對「港獨」絕對「零容忍」。

梁美芬並建議特區政府應認真考慮完成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工作,否則「港獨」問題倘繼續惡化, 不排除中央會根據基本法的規定,將全國性法律適用於香港,去解決有關問題。

周浩鼎:釋法內容清晰周詳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律師周浩鼎表示,在梁頌恆、游蕙禎的司法覆核案中,律政司已向主審法官要求就《宣誓及聲明條例》第二十一條的執行方法,及何時執行等細節作出指示,故現階段應待法官作出裁決,再研究相關判詞後,才能就有關問題作清晰的判斷。

他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是次釋法,已考慮得十分周詳,而釋法的內容清晰及仔細,僅從表面證據分析,該8名議員確有很大可能「中招」,但具體他不便評論。

立法會工業界(二)議員、執業律師吳永嘉指出,是次事件有不少爭議,受到各方的關注是可以理解的,但事件將進入司法程序,他不便對具體的訴訟情況發表意見。不過,原則而言,根據香港基本法的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獲賦予主動解釋基本法的權力,而回歸至今,全國人大常委會也曾就政改等問題主動解釋基本法的相關條文。是次全國人大常委會詳盡解釋了第一百零四條,相信香港法院在有需要時,定會參照有關解釋內容作出裁決。

黃國恩:有人「玩洁v證不真誠

執業律師黃國恩分析,有關8名議員分別做出不同舉動,包括舉起黃傘,及以斷句せ大細聲讀出誓詞,和在讀畢誓詞後高叫口號,更在宣誓時撕毀模擬憲制性文件的道具等等,反映有關人等毫不真誠,是從心底裡不服從立法會議員依法宣誓的規定。

他續說,根據他對全國人大常委會是次釋法內容的理解,有關人等的就任資格成疑,而立法會主席再為他們重誓也會受到質疑,特別是姚松炎和劉小麗曾在第一次宣誓時被判定無效。不過,具體個案始終要交由法院處理,目前難以評論訴訟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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