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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誓」上訴 高院下周四聆訊

2016-11-18
■高等法院昨日下午緊急開庭處理暫緩執行令申請,梁游在庭外接受訪問。 曾慶威  攝■高等法院昨日下午緊急開庭處理暫緩執行令申請,梁游在庭外接受訪問。 曾慶威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青症雙邪」游蕙禎及梁頌恆「出師未捷」?兩人昨日就被高等法院裁定失去立法會議員資格,向上訴庭申請上訴,及要求暫緩執行有關裁決。高等法院署理首席法官楊振權決定於下周四上訴聆訊,預計需時半天。由於立法會主席承諾在這段期間暫不會刊憲公佈議席懸空,兩人唯有撤回暫緩執行的申請。

游梁兩人在上訴文件中聲稱,議員宣誓是「立法會內部事務」,立法會主席或秘書長是法定的「唯一監誓人」,有權就議員是否拒絕或忽略宣誓作出裁決。在秘書長及主席未有作出裁決前,法院不應該開庭審理,也不應直接由法院宣佈議員議席懸空,又聲言高等法院在日前判決中錯誤理解「不干預原則」,堅稱該原則應可應用在是次案件中,又聲言議員宣誓時的發言受香港基本法第七十七條及《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保障。

申暫緩令被官反駁

代表游蕙禎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昨日在庭上稱,申請暫緩令的目的是因為事件的後果會引起補選,但楊振權反駁,即使補選也是明年的事。代表梁頌恆的資深大律師潘熙則稱,一般慣例政府會於每周五刊憲。但按政策,政府可在任何一天都可以刊憲。

代表立法會主席的大律師陳浩淇稱,他們對今次申請暫緩令沒有立場,但主席已表明周五前不會刊憲宣佈議席懸空,加上案件已排期下周四上訴,所以至下周四前都不會有任何舉動。游梁一方其後取消申請暫緩執行令,稱會待上訴聆訊後再作決定。

楊振權在庭上要求游梁一方於下周一前向法庭呈交陳詞文件,特區政府一方及立法會主席一方須於下周二或之前呈交陳詞文件。

上訴理據無提釋法

游蕙禎與梁頌恆昨日在庭外稱,滿意法庭給予較快的上訴期的結果,又稱即使敗訴亦會上訴至特區終審法院。被問及他們所提出的上訴理據未提及人大釋法,梁頌恆稱因「事情倉卒」,會在之後的上訴官司中補交。被問及會否再度硬闖立法會,梁頌恆稱「未有下一步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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