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麗(綽號「小麗老師」)是次因程序問題甩身,但還有多宗針對她的司法覆核未開始聆訊,實在不應該開心得太早。
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1年級學生莫嘉傑申請了司法覆核許可,指劉小麗當日以慢速宣誓及加入其他字眼等,令其誓詞讓人懷疑她是否效忠特區政府及擁護香港基本法,而其所作的誓詞已達《宣誓及聲明條例》中「忽略」及「拒絕」程度,故要求推翻立法會主席再為劉小麗監誓,以及秘書長陳維安稱劉小麗之前兩次宣誓均有效的決定,要求法庭頒令劉小麗的議員資格已被褫奪。據悉,法院已批出有關的司法覆核許可。
曾申請禁制令禁止「佔旺」之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發言人鄭玉佳,早前亦入稟申請司法覆核。他引用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挑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及秘書長陳維安於上月12日及本月2日,分別裁定劉小麗,以及梁國雄、羅冠聰、鄭松泰、邵家臻、陳志全、朱凱Y及姚松炎共8名反對派議員宣誓有效的決定。他入稟要求法庭裁定該8人的宣誓無效並不得再宣誓,並喪失就任議員資格及議席懸空。 ■記者 羅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