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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禮11歲女童 六旬補師被捕

2016-12-02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6年前有非禮女學生入獄前科的六旬鹹濕私人補習老師,雖曾經歷牢獄之苦仍死性不改,近日竟故技重施,在將軍澳登門為一名11歲女童補習時,涉嫌非禮對方,女童事後告知母親揭發事件。

警方前日趁其再次上門到女事主家補習時,將其拘捕。

被捕疑人姓黃、66歲,據悉他早年曾負笈加拿大,返港後任職中學教師,至2003年提早退休,並轉職私人補習,以主科中、英、數為主。

其近日涉及的非禮案現場為將軍澳坑口重華路一屋苑,消息稱受害女童與家人同住上址。事發上月中某天,有人登門為女童補習,當時只有女童與外傭在家,其父母則已外出上班。

有人疑趁外傭不察時,突然用手隔�茼蝒A觸摸女童胸部,女童大驚喝止。事後女童將事件告知母親,母親聞訊大為震怒,馬上到將軍澳警署報案。警方調查後,前日趁疑人再次登門為事主補習時採取拘捕行動。

警方發言人證實,一名41歲婦人上周四(上月24日)報警,指其11歲女兒於11月16日下午,在將軍澳坑口重華路一單位內被人非禮。案件交由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至前日(11月30日),探員在將軍澳區拘捕一名66歲姓黃男子扣查。

摸胸攬腰有前科曾判囚

消息稱黃早有前科,於2010年4月,時年59歲的黃登門為一名16歲女學生補習時,突然為女生「按摩」,其間乘機摸胸及攬腰,更向對方說:「對我係咪有Feel?」女生大驚事後報警。黃被捕後上庭受審,資料顯示當日辯方求情時,曾指被告對女事主有好感,想表達愛意。見到女事主補習疲累才替她按摩,聲稱被告「把持不定」引發事件。

裁判官直斥被告行為非表達愛意,只是「佔便宜」,又指事件「匪夷所思」,認為被告要為自己行為付代價,須判囚以懲,最終判其入獄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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