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今年初旺角發生的暴亂,至今有逾80人涉案被拘控,其中一名婚禮攝影師涉嫌於2月9日(年初二)暴動期間,在山東街兩度用長竹襲擊手持硬膠長盾的警員,被控一項襲警罪,早前被裁定表證成立,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控方指,被告在案發當晚被捕後,在其身上搜出21個口罩,又指他將口罩分派給其他參與騷亂的市民。
被告昨自辯時聲稱自幼患哮喘,平均每日要使用三四個口罩,而被搜出的口罩是當晚他到旺角拍攝夜市及警民衝突前,母親給他的。
32歲被告卓羚釬在自辯時聲稱,自攜帶攝影器材到旺角是想拍攝暴動的現場情況,否認當晚參與騷動並用竹枝戳警員盾牌,並強調當晚絕沒接觸任何竹枝,亦沒穿手套,若如控方所指,竹的表面必定留下他的指模。他要求控方拿出化驗結果,並希望控方不要再作失實指控。
母指被告患哮喘 「隨手�哄v唔知幾多
辯方律師其後於庭上宣讀被告母親的證人供詞。根據供詞,被告母親稱被告性格文靜,「自小脾氣好,從不會打架及亂發脾氣」,不相信卓會襲警。她更稱因被告患有哮喘,需要戴口罩外出,在案發當日問及被告有否攜帶口罩,被告回應「無呀,你幫我拎」,故隨手拿了一些口罩給被告,但記不起口罩數量是多少。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3日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