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課餘學習支援專款接受申請

2016-12-02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社署昨日表示,現正接受攜手扶弱基金──課餘學習及支援項目專款(專款)第三輪申請,歡迎非政府福利機構及合資格中小學明年3月31日或之前遞交申請。凡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慈善非政府福利機構及公營的中小學,包括官立學校、資助學校、按位津貼學校或直接資助計劃學校,均可申請專款資助。在香港註冊及經營業務的商業機構或其設立及管理的慈善信託/基金的捐贈,均可獲考慮與專款配對。

政府於2005年設立攜手扶弱基金,推動社福界、商界和政府三方合作,共同扶助弱勢社群;透過政府提供的配對資金,鼓勵商界夥伴捐贈以支持非政府福利機構推行福利項目。自成立至今,基金獲政府注資共8億元,其中2億元用作專款,為基層家庭中小學生推行更多課餘學習及支援項目,協助他們全人發展。專款首兩輪申請2015年推出,得到各界熱烈支持,至今約150個課餘學習及支援項目獲批,累計惠及逾6萬名中小學生。

社署:須促進受惠學生全人發展

社署發言人指出,申請專款計劃須促進目標受惠學生全人發展,可包括發展學生學習能力和技巧的功課輔導班或活動、改善學生生涯規劃技巧、紓緩家長親職壓力和改善其親職技巧、支援家長持續就業或投入勞動市場等。

申請專款詳情已上載社署網頁(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page_supportser/sub_partnership)。

市民如果有查詢的話,可以於辦公時間內聯絡社署攜手扶弱基金秘書處(電話:2892 5104/2892 5306),或電郵:pmpfd@swd.gov.hk。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