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國森
二零一七年對應中國曆法的丁酉年,這樣的說法只能說大體正確。一般用法以夏曆大年初一為兩年的交接點,也就是說到了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八日才是丁酉年的開始。但是中國傳統文化之中,有些情況下要過了二十四節氣中的立春,才算是新一年的開始。 現時每一年的立春大概都在公曆二月初。二零一七年的立春就在二月三日晚上十一時三十二分,在此之前算丙申年,過後才是丁酉年。丁酉年的除夕,則在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五日,已過了立春。丁酉年是「雙春兼閏月」,年頭年尾都有立春。廣府民俗認為這樣的年份適宜嫁娶。
民俗以十二種物配十二地支,即所謂「十二生肖」。龍是任誰都沒見過,其餘十一種都是實有常見。酉配雞,凡酉年都叫雞年,這年出生的人,都是「生肖屬雞」,簡稱「屬雞」。回憶一九九三癸酉年,某號稱屬於「知識分子」的大報就鬧出了笑話,其副刊發了一個特輯,找了些雞年出生的名人做文章,當然以演藝界為主。內文說某某女星「肖雞」、某某名媛「肖雞」!
何謂「肖」?肖者,似也。小學生該懂得成語維妙維肖,中學生應知道不肖子。「肖雞」便是「似」一隻雞了!這在廣府人是極大的侮辱!因為廣府話戲稱妓女為雞!廣府俗語又稱妓女為「老舉」,妓、舉、雞「雙聲」(即聲母相同)音近。當年打算評論一下,但是不知如何發表,便不了了之。雞年又到,便想起這件舊事。
雞亦有很高的形象,麟鳳龜龍合稱四靈,大家只見過龜,說到鳳就只能拿雞來充數。今天廣府人吃雞腳,仍然雅稱為鳳爪。雞又有「德禽」的雅號,純屬文人雅士的浪漫聯想。筆者第一次聽到,卻是在關德興師傅主演的黃飛鴻電影中的對白!此說出自《韓詩外傳》:「首戴冠者,文也。足搏距者,武也。敵在前敢鬥者,勇也。得食相告,仁也。守夜不失時,信也。」
雄雞的雞冠母雞發達,鳥類本來總是雄鳥生得比雌鳥好看。古人成年時行冠禮,後世讀書人才戴冠,冠便成為讀書人的象徵。雞的足後趾是隨身攜帶的武器。到了今天日本仍然很重視成年禮,而日本武士傳統上亦刀不離身。雄雞打架總是面對面決戰,在鬥雞場所見,鬥雞較多寧願戰死也不退縮逃避,前人便認為是勇氣的體現。現代化農業生產的狹窄環境,改變家雞的生活習慣。現時自由放養的走地雞,每每一邊啄食,一邊咯咯地啼,古人便解讀為「得食相告」。至於天亮雞啼,則間有失誤。先父在生之日,常笑語:「公雞可以啼、母雞啼則要殺頭。」即為成語「牝雞司晨」的深意。
動物行為中的「啄序」(pecking order),是最先在雞群中發現,然後又在許多其他群居動物中得見,再又引申用在解釋一些社會現象。
原來在圈養的家雞群中,社會等級高的有進食優先權,若有地位較低的違反此原則,將會被啄(有些動物只能咬)作為警告,誰可以啄誰,便成為「啄序」。現代大規模的養雞業通常將上萬隻雞放在同一個雞棚內,導致啄食順序難以自然產生。生肖屬雞的朋友可以參考雞的五德,「肖雞」就不必了!